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战略,促进乡村振兴和守边固边,贯彻落实自治区旅游兴疆战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2〕21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全区试点申报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的复函》(工信厅通信函〔2022〕306号)及各地州市试点确认情况,我局结合实际,统筹全区地州市试点建设规模,最终确定伊犁州、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博州、塔城地区、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巴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等13个地州市纳入2023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州市。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子豪,0991-2388831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伊犁州第九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清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