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天山祥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10kV 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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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祥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工程 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奎东特色产业园区 |
新疆天山祥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朗泰晟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奎屯市奎东特色产业园区新疆天山祥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E:85º09′49″,N:44º20′27″。新建天山祥云110kV变电站1座,项目供电由国网奎屯供电公司供给。本项目容量50MVA,远期100MVA,采取户外布置,电压等级110kV。配套输电线路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2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3.23%。 |
1、大气环境:施工现场产尘区定期洒水。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2、水环境: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无废水外排。3、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废弃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废弃建筑材料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集中拉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多余土方用于就近平整。运营期变电站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旧蓄电池依托新疆天山祥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西侧危废库暂存,含油抹布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报废的设备及配件全部统一回收,交由企业物资部管理,检修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4、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并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通过优化导线特性、采用低噪声设备、变压器底座固定并垫橡胶垫等措施,保证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5、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平整、回填、覆土和恢复。6、电磁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变电站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影响值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项目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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