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达来提·阿布都热西提、马平宏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煤改电奖励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伊犁州煤改电工作情况
伊犁州高度重视煤改电工作,2019年3月18日专门下发《关于印发伊犁州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9〕15号),大力推广煤改电工作。
一是鼓励各类热源企业发展源、网、站及热用户一体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减少中间管理环节,降低供热成本。对热源、管网、热力收费一体化经营的供热企业,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模式,保障供热区域和相应的供热补贴等政策支持。清洁能源供热企业通过热力交易售热给热力公司,与热力企业签订长期供热协议,保障供热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营。对于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用户,可以研究用户投资为主的市场化模式推动分散式清洁能源供热。
二是鼓励因地制宜采用天然气、电力、地热能、余热、太阳能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配合互补的方式,如“气电联动”等,以满足不同地区取暖需求。
三是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对于通过市场化交易实施电供暖的,积极推广电供暖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专项交易,最大程度降低用户用电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鼓励建设储热式等具有调峰功能的电供暖设施,参与提供电力系统辅助服务,促进电力运行削峰填谷,按规定获得收益。
四是加快技术装备创新升级。根据自治区制定的清洁取暖技术指南、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技术路线等,指导各县市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清洁取暖技术方案。
五是上下联动落实任务分工。自治州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合力推进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做好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建立农村清洁取暖管理机制,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重点保障贫困地区农村清洁取暖补贴资金。
六是筛选确定电供暖发展重点区域,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前期工作,满足电供暖发展需求,给予优先实施电供暖。
二、伊犁州工业园区用电用气要素保障工作情况
目前,伊犁地区电力由国网伊犁电网、伊河电网、兵团第四师电网三部分组成,三电网均实现互联互通,积极督促落实降低电价政策和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尤其是2020年以来,伊犁州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截至6月28日,伊犁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累计金额2432.09万元,降低用气成本累计金额984.12万元。
2015年5月,自治区深改办、发改委、原经信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推进降电价工作的通知》(新改办发〔2015〕9号),明确指出“稳步开展工业区低电价试点,选择伊犁州伊东工业园和巩留县工业园先行先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在重点工业园区推广”,这既是对伊河电网充分利用清洁能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肯定,也是伊犁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打造全疆低电价工业示范园区,发展伊犁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加速伊犁新型工业化建设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事关伊犁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大计。
近年来,伊犁州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争取园区低电价试点政策支持,稳步开展工业园区电价试点工作,有力支持了园区发展。目前,巩留县工业园区直供电价为0.28201元/千瓦时,过国网供电价格为0.375元/千瓦时,已经是伊犁河谷最低电价,不存在增加企业用电成本的情况。巩留县工业园区内停产和半停产的企业,多由企业自身经营问题造成,不存在用电、用气要素保障不到位的情况。
下一步,伊犁州人民政府将积极与自治区相关厅局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有关于煤改电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制定符合伊犁州实际的项目推广计划,分时段、分层级、分范围的逐步推广煤改电项目的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伊犁州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伊犁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