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环执法发〔2021〕138号),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按照筛选条件,符合条件并新增纳入3家,分别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特克斯县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三优富信半导体精工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超标排放、投诉未整改完成等原因,需移出6家,分别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源能热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伊犁煤电有限公司、新疆吉瑞烽热力有限公司、伊宁市供热公司四热源、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察布查尔润泽水务有限公司。现将动态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拨打0999-8359669。
附件:1.伊犁州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新增企业名单
2.伊犁州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出企业名单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