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XJ202204200057 |
喀拉布拉镇、肖尔布拉克镇、塔勒德镇部分湿地、草场被开垦为耕地,导致湿地、草场破坏严重;那拉提镇胡杨林因旅游开发导致部分胡杨林遭到破坏。 |
伊犁州新源县 |
生态 |
1.喀拉布拉镇、肖尔布拉克镇、塔勒德镇部分湿地、草场被开垦为耕地,导致湿地、草场破坏严重,情况部分属实。新源县林草局针对举报的问题分别对三镇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实,喀拉布拉镇有三处草场非法开垦共4517.54亩。第一处4434.6亩草场于2011年承包给喀拉布拉镇克孜勒塔勒村村民曾某志,承包项目为退牧还草项目,曾某志于2013年开始种植玉米至今。第二处非法开垦的草场面积39.94亩,权属喀拉布拉镇克孜勒塔勒村牧民杜某,杜某将39.94亩草场承包给该镇村民汪某宝,汪某宝对其中19.94亩草场进行了非法开垦。第三处非法开垦的草场面积43亩,权属吉尔格朗社区牧民刘某新,刘某新对草场进行了非法开垦。新源县林草局对肖尔布拉克镇实地查验,该镇1500亩盐碱地2001年起逐步开垦为耕地,目前种植水稻。根据第二、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图显示,该地块为耕地。对塔勒德镇实地查验,该镇3943亩草场因地表多盐碱,2001年起逐步开垦为耕地,目前种植水稻。根据第二、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图显示为耕地,上述三处不是举报反映的湿地范畴。2.那拉提镇胡杨林因旅游开发导致部分胡杨林遭到破坏,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反映的胡杨林实际为外形相似的密叶杨,该处密叶杨属国家二级公益林。密叶杨为高大乔木,繁殖生长均较慢,小苗不足,非该区域优势树种,生存空间逐渐被河柳、沙棘、小檗等灌木挤占。河谷内密叶杨树龄普遍在100年以上,部分在140年以上,树龄已严重老化,生长能力不足,抗性减弱。且该区域降水量小,缺水严重,部分密叶杨出现枯死现象。举报反映密叶杨有枯死现象情况属实,但属自然原因,并非因旅游开发遭到破坏。一直以来新源县对该区域采取封育、禁牧等措施,设置有围栏,最大限度保持了该区域植物的自然生长。为更好实现密叶杨的新老更替,景区管委会于2017年开始培育密叶杨树苗,至2021年已成功培育密叶杨树苗5000余棵,已分别移植在景区次生林、小环线、空中草原道路两侧等区域。 |
2021年11月,新源县公安局对曾某志非法开垦草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此案件已移送乌鲁木齐铁路检察院。新源县林草局于2022年4月21日对汪某宝非法开垦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于4月27日前完成种草恢复。目前案件正在调查,19.94亩草场已完成苜蓿草种植恢复。、于2022年3月23日对刘某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进行恢复。调查发现刘某新涉嫌犯罪,于4月24日移交公安处理。该处43亩草场已完成苜蓿种植恢复。新源县今后将加强草原保护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开垦草原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掌握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规律、危害情况、生活史等,提前做好综合防控措施。加强管护及浇水,强化护林员作用,经常性开展巡逻,定期浇水灌溉,防治树木因缺水枯死。一直以来新源县对该区域采取封育、禁牧等措施,设置有围栏,最大限度保持了该区域植物的自然生长。为更好实现密叶杨的新老更替,景区管委会于2017年开始培育密叶杨树苗,至2021年已成功培育密叶杨树苗5000余棵,已分别移植在景区次生林、小环线、空中草原道路两侧等区域。 |
已办结 |
无 |
2 |
D2XJ202204200006 |
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该公司使用的2台燃煤锅炉没有脱硫和脱硝设施,废气污染环境;2.该公司没有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到伊犁河里。 |
伊犁州伊宁市 |
大气 |
经核实,新疆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2台75蒸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通过布袋除尘器治理烟气中的烟尘,通过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治理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烟气脱硝采用SNCR+低氮改造。已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于2015年4月联网至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疆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按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1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m³/d。工艺采用“调节池+ (初沉池) +配水井+IC厌氧反应器+A/0活性污泥池+二沉池”。根据企业与伊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签订的纳污协议,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伊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新疆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锅炉脱硫和脱硝设施及污水处理站均运行正常。企业废气、废水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对厂界周边及伊犁河岸边巡察,未发现该企业污水直排伊犁河行为。综上,举报反映的该企业建设有2台燃煤锅炉、1套污水处理设施情况属实,“没有脱硫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水直排伊犁河”情况不属实。 |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要求新疆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施行精细化管理,每天安排专人巡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同伊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等园区企业建立突发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根据需求及时启用应急池,杜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经处理排入污水处理厂。 |
已办结 |
无 |
3 |
D2XJ202204200028 |
恰普河水源地上游有建筑工地,开采砂子,污染水质。该建筑工地挖掘、破坏恰普河水源地周围草场。 |
伊犁州新源县 |
生态 |
1.举报反映“恰普河水源地上游有建筑工地,开采砂子,污染水质”情况部分属实。经核查,恰普河水源地上游建筑工地是一水利工程,于2020年4月正式开工,计划2023年10月完工。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相关批复,设置配套取料场采砂用于该项目建设,符合项目批复的各项要求。举报反映“恰普河水源地上游有建筑工地,开采砂子”情况属实。每年4月下旬至7月,恰普河进入主汛期,受上游融雪性洪水和降雨洪水的影响,河道水源泥沙含量增大。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监测结果,该处地表水质保持在二类以上。2.“该建筑工地挖掘、破坏恰普河水源地周围草场”情况不属实。经核查,2020年6月1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该工程使用林地;2020年7月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征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同意该工程使用征收草原。该项目施工区皆在征收使用林地、草原范围内,不存在挖掘、破坏恰普河水源地周围草场的问题。 |
新源县将加强对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施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精心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按要求实施生态恢复。 |
已办结 |
无 |
4 |
X2XJ202204200019 |
伊犁州伊宁县潘津乡慨源沙场违法采砂,肆意砍伐林地,烧沥青产生黑烟,运输车辆进出扬尘污染严重。举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遇到检查就停几天,一直未解决。 |
伊犁州伊宁县 |
生态 |
举报反映的“伊宁县潘津乡慨源沙场”经核查为伊宁县吐鲁番于孜乡凯源砂厂,位于伊宁县吐鲁番于孜乡下吐鲁番于孜村北山坡,包括伊宁县凯源砂厂和伊宁县凯源砂厂年产1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料两个项目。其中伊宁县凯源砂厂建设项目于2015年5月18日取得原伊宁县环保局环评批复,2020年6月26日完成环保验收;伊宁县凯源砂厂年产1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料建设项目于2015年6月16日取得原伊宁县环保局环评,2020年6月26日完成自主验收。1.举报反映“伊犁州伊宁县潘津乡慨源沙场违法采砂”情况不属实。经核查,2017年前该砂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存在开采作业,2017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该砂厂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新采挖痕迹,现场堆存砂石料为外购拌合站备料,未发现违法采砂情况。2.举报反映“肆意砍伐林地”情况不属实。经核查,2021年该砂厂将50余棵果树移植在厂区西侧林带,因树龄较大,加之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部分树木干枯。近期企业对干枯树枝进行了修剪,未发现有砍伐林地的情况。3.举报反映“烧沥青产生黑烟”情况部分属实。经核查,2015年该企业沥青拌合站自主更换了一套新的污染治理设施,新设备前端配套多管旋风除尘器、末端配套有布袋除尘器和加湿装置。生产设备与污染防治设施全自动联动运行,无法在污染治理设施关闭的情况下单独运行。现场检查发现拌合站处于停产状态,导热油有余温,未发现产生黑烟。砂厂东侧职工食堂使用木材和煤炭作为燃料,存在冒黑烟现象。4.举报反映“运输车辆进出扬尘污染严重”情况属实。经核查,该企业位于资源路路边,因道路有局部破损,车辆颠簸造成部分物料洒落产生扬尘。5.举报反映“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遇到检查就停几天,一直未解决”情况部分属实。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2021年9月曾接到过1次相关投诉,当时该企业因停电3天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排放烟气,已处理答复完毕。该沥青拌合站属于订单式来料加工,无订单就暂时停产,并非遇到检查就停产。 |
目前已要求伊宁县凯源砂厂、沥青拌合站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做好厂区内外洒水降尘和车辆篷布覆盖工作,严格控制车辆进出速度;对布袋除尘器定期巡检,及时更换破损布袋,保证正常运行。同时,严格控制物料高度,要低于厂界防风抑尘网至少1米,对易产生扬尘的石子、水洗砂等物料采用防尘网全部覆盖。同时伊宁县政府将组织行业部门做好监管,督促周边企业共同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降。 |
已办结 |
无 |
5 |
X2XJ202204200017 |
新疆天蕴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在温泉水库养殖三文鱼,三文鱼系外来物种,正在侵蚀伊犁喀什河原有生物链,本来就稀少的土著鱼将更加难以生存,之后该公司又在吉林台水库养殖,进一步加剧上述情况。同时,养殖季基地建成后,河水被污染,夏季最热的时候能闻到一股臭味,吉林台水库是伊犁州饮用水源地,影响水源。 |
伊犁州尼勒克县 |
水 |
经查,1、新疆天蕴有机农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在温泉水库进行三文鱼养殖项目建设;2020年开始在吉林台水库进行三文鱼养殖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该公司在温泉水库、吉林台水库养殖三文鱼情况属实。早在1995年国家农业部将“伊犁河渔类资源调查及开发利用研究”列为“八五”后期农业部重点可研项目,并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和新疆伊犁河渔政站共同承担完成。在1995-1997年的三年研究工作中,课题组先后野外调查7次,从伊犁河中国境内三条河道至上游先后设置了28个采样点。1996年课题组曾在特克斯河采集到1+和3+的虹鳟幼鱼,表明虹鳟鱼已经在特克斯河繁殖衍生。伊犁河的虹鳟鱼系1971年原苏联向卡甫盖恰水库移植10000尾虹鳟鱼苗,溯河而上生存在特克斯河。因此伊犁河中及其第二大支流喀什河内的虹鳟鱼并非是外来物种。2、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尼勒克县分局、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10日、4月14日、4月15日分别在温泉水库设置4个捕捞点位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核实温泉库区水域土著鱼生长情况。分别捕获新疆裸重唇鱼、高原鳅等伊犁河土著鱼共计28.6Kg、裸重唇鱼、高原鳅等伊犁河土著鱼共计30.5Kg。、捕获高原鳅等土著鱼20余条、捕获裸重唇鱼、高原鳅等土著鱼60余条。根据捕获结果分析,喀什河土著鱼类生存环境遭到破坏情况不属实。3、投诉反映河水被污染,夏季最热的时候能闻到一股臭味,情况不属实。为确保水库水质不受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温泉库区、吉林台库区项目上下游分别配备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对上下游水质实时监测,监测数据与伊犁州生态环境局联网。二是养殖水域的圆形网箱安装有网箱粪便收集装置,库底清污机器人定期进行库底清污,控制养殖对水域底质理化性质的不利影响,同时加大了增殖放流力度。每年委托第三方对水库水质进行两次全水质分析。近期于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委托第三方进行水质监测,检测结果表明水库水质养殖前后没有变化。核查人员在天蕴公司温泉水库养殖基地现场查看,未发现河水有异味的情况。4.吉林台水库是尼勒克县中部八乡镇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水源地类型为水库型水源地,取水口位于吉林台水库大坝右侧1公里处,划分有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举报反映“吉林台水库是伊犁州饮用水源地”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吉林台库区冷水鱼养殖加工项目位于水源地准保护区,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对准保护区范围内网箱养殖没有明确禁止。该公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水质检测结果表明水库水质养殖前后没有变化。举报反映的“影响水源”情况不属实。 |
为做好县域内冷水鱼养殖项目的规范管理,尼勒克县政府已责成农业农村部门监督该企业严格规范转箱、分箱作业流程,做好防范措施,优化日常管理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机制,有效防止三文鱼跳逃。同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生物多样性检测,分别在温泉养殖区、吉林台养殖区上中下游开展检测项目。督促企业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有效的增殖放流活动,持续做好水库生物多样性保护。 |
已办结 |
无 |
6 |
X2XJ202204200021 |
奎屯优利特种油品公司厂区内大量填埋废酸渣和油泥。 |
伊犁州奎屯市 |
土壤 |
奎屯优利特种油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公司)有两个厂区,第一个项目位于奎屯市呼图壁街14号,项目名称为废油再生项目。该项目于2000年编制报告表,2000年3月20日取得奎屯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03年建成投产,2007年3月6日通过奎屯市环境保护局验收。该项目主要原料是废油泥、废沙土油泥和废机油,通过脱水、减压蒸馏、过滤工艺,生产润滑油、润滑剂和沥青。第二个项目地址为奎屯市吐鲁番街5号,项目名称为“利用植物油下脚料废油泥生产锅炉燃油及生物柴油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于2003年5月24日取得环评批复,2004年10月建成投产。项目主要原料为植物油下脚料(废皂角油泥和罐底油脚),通过催化裂解、脱水、常减压蒸馏等工艺,生产生物柴油和燃料油。该项目主要作为中试场所,每年生产期3至6个月,2007年停产。该公司于2007年5月1日初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油泥,经营规模为3000吨),2009年5月、2012年5月两次换证,2017年8月1日到期后停止危险废物经营活动。2022年4月21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环保局收到举报后,分别于4月21日、22日、23日对优利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优利公司呼图壁街厂区加工生产线已拆除,厂区存有7个卧罐、25个立罐。厂区东南侧水泥地坪上堆放大量黄土状物料(部分采用篷布覆盖、部分采用吨包袋及蛇皮袋盛装),同时放置有30余个塑料桶,桶内装有褐色液体。经查阅企业提供资料,黄土状物料及塑料桶装褐色液体为生物肥料。优利公司吐鲁番街厂区生产装置已长期停产,现场检查生产设施不具备生产条件。厂内西北角4个原料贮存水泥池内贮存物料共计约830立方米,贮存物料为黑色沥青状半固态混合物。企业负责人自述东侧两个贮存池存放的是植物沥青和矿物油的半成品。另外两个贮存池存的是混合物质,一部分是吐鲁番街厂区2004年至2007年生产燃料油和生物柴油的残渣物质,主要是植物沥青,还有一部分是呼图壁街厂区生产润滑油精炼后的残渣,主要成分是环烷酸和环烷酸钠,同时还掺了炉渣混合在一起。植物沥青和炉渣是一般固废,矿物油和润滑油精炼残渣是危险废物。 |
优利公司涉嫌“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奎独开发区环保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下一步,奎独开发区环保局将组织对该公司贮存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责令该公司对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固废法》要求进行处置。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