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补贴项目 名称 |
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请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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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边民补助 |
《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4〕134号) |
伊犁州财政局 |
伊犁州陆地边境0-10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中,年满16周岁的边境居民 |
2021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800元 |
边民向所在村委会提出补助申请,村委会审核通过并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人有关材料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于10日内完成审核,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报送伊犁州财政局,伊犁州财政局汇总上报自治区财政厅核拨补助资金 |
每半年一次 |
每年7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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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为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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