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伊州政办发〔2022〕4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关于节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技术创新引领,加快用水方式转变,提高用水效率,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伊犁州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州2022年、2025年、2035年的节水目标。从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等19条细化指标和任务;从政策制度推动、市场机制创新两个方面提出10项改革创新任务,并逐项明确了责任主体、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动落实、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务实推动节水行动落实落地。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财税政策;三是创新融资模式;四是提升节水意识。
《实施方案》的印发实施将全面提升我州水资源利用效率,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伊犁州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伊犁州水利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