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局长马合沙提·木拉提汗介绍了伊犁州小麦种植补贴标准及发放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伊犁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尤其是小麦种植工作有序开展。
一、小麦种植补贴的种类及发放标准。目前,小麦种植补贴有两项,分别是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以下称两项补贴),两项补贴资金合在一起,最终补贴标准为:冬小麦230元/亩,春小麦229元/亩。
二、两项补贴发放情况。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建立州县农业部门与各县市联动管理工作制度,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一是建立逐级审批制度。由农户向所在村申报,村委会进行第一次五天实名公示无异议后,交所在乡镇审批;乡镇汇总各村名单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后反馈各村委会;再由各村委会进行第二轮五天实名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统一打入农户“一卡通”中。截至目前,州直符合发放条件的小麦种植户两项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二是多渠道监督核查。州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核查方式,于4月和7月选派两批技术人员到州直各县市了解掌握小麦种植面积及补贴发放情况。同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指派专人按照县(市)、乡镇、村抽查比例不少于30%的要求,对各县市小麦种植补贴发放台账进行核实。此外,州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领导小组也奔赴相关县市,核查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补贴数额到位情况,切实保护小麦种植户合法权益,确保补贴资金不漏一户。三是提前做好下一年度补贴发放工作。为进一步调动农民冬小麦种植积极性,切实保障小麦种植户基本收益,自治区下达第三批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848万元,对2023年度冬小麦生产者按17元/亩提前进行补贴。目前,此项资金已下拨到各县市,各县市正在根据冬小麦实际种植情况向冬小麦种植户进行补贴发放。
马合沙提提示,如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耕地不能享受以上两项补贴。一是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二是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包括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三是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四是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
“如您在小麦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问题或者发现您的补贴资金未足额发放,请拨打监督电话:18399068385,我们将及时为您服务。”马合沙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