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记者从伊犁州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伊犁州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试点,截至目前,全州已有24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试点。
伊宁市英也尔镇英也尔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协商确定集体补助事宜。
伊宁市英也尔镇英也尔村和汉宾乡巴什库瑞克村为伊犁州直首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示范试点。这两个试点村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制定具体补助方案,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收益。英也尔村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201名村民给予补助,巴什库瑞克村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37名村民给予补助,目前已全部到账并计入村民个人账户。
“感谢党的好政策,现在能享受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个人账户里的钱变多了,以后养老待遇更有保障了。”英也尔村村民帕提古丽·阿不都激动地说。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给参保人员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福利,集体经济组织补助金额和政府补贴金额都划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额,待居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提高养老待遇标准。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个人缴费、集体资助、财政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先参后补、先缴后补、缴补叠加、不缴不补的原则,有效提升了参保居民的缴费积极性和村集体的凝聚力,为巩固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伊犁州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试点以来,将实施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为民办实事好事的具体举措,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制定试点方案,确定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补助对象和工作流程等,为群众算清享受集体补助的经济账和长远账,促进群众“早参保、多缴费”,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目前,伊犁州直各县市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试点。
“伊犁州直各县市社会保险中心将继续做实做细集体补助工作,逐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范围,为带动更多村(社区)参与试点工作奠定基础,促进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于书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