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降低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开展公积金贴息贷款和组合贷款等惠民政策。为进一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伊犁州住房公积金聚焦重点群体,优化政策使用,自8月26日起实施多项利好政策,让住房公积金惠民生助安居的作用更加明显。
优化政策,提高贷款倍数。住房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度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交额、月工资收入、还贷能力等条件相挂钩。缴存职工购买伊犁州本地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在原有贷款倍数(N)的基础上提高到N+5倍,以借款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因人施策,提高贷款额度。针对引进人才、多孩家庭购买伊犁州本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他审核标准不变的情况下,贷款额度按申请贷款时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一人购房全家帮。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允许提取职工本人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改变了原先的按照房屋产权比例划分的方式,有效缓解了刚需人群的购房压力。
本次政策调整自8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为1年,且以上提及的贷款政策不包含“商转公”住房贷款。
下一步,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坚持以“惠民、利民、便民”服务理念,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服务举措,切实抓好各项政策落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为实现伊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积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