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1.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按照《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委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伊犁州发展改革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学法清单》,为领导干部提供学习参考。
2.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机制。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重点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清单》,明确年度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等,保障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结合全国两会“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法律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二)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履行职能职责。
1.认真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合州直实际,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对权责清单部分事项进行合并、取消和规范,已申请取消事项42项,申请变更事项5项。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完成行政执法培训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2.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遵循“全国一张清单”“非禁既入”等管理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做好规范性公平竞争审查,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方面享有公平待遇,清单之外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认真排查州直辖区内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情况,截至目前,州直未发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件。
3.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快建立上下贯通、纵横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时限,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执行。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严把能效准入关口。实施绿电消纳承诺制,减少化石能源消费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对新建拟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动靠前服务,建立节能审查跟踪“一对一”指导服务工作机制,2024年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
4.加强政务失信治理。重点针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政务失信行为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失信案件通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彻底清理政务失信问题存量,严防发生增量。
5.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牵头组织召开2024年伊犁州直第一次营商环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在州级层面设立2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聘任33名特约监督员,进一步强化监督质效。积极排查政府部门长期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签订合作协议不落实等失信行为,通过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定点督办失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
(三)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决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硬性要求。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伊犁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有效发挥公职律师制度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积极作用。制定《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主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
(四)健全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规范透明
1.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的安排,州发展改革委承办建议、提案全部答复完毕,满意率均达到100%。
2.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州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全面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并动态更新,互联网公开发布《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
3.狠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帮助市场主体“增信减负”。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伊犁州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安全检查与防护,不发生信用数据泄露、丢失等情况。推动伊犁州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排名提升。
当前,州发展改革委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发现存在普法宣传力度、深度不够、宣传形式创新不够等问题,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25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实践中。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
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州直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州直“十四五”规划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三)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坚持学法用法普法协同推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承办、谁应复应诉”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动履行普法责任,确保决策于法有据、办事有法必依,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
(四)强化项目在线审批便利化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这一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精简审批项目材料,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五)持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与州数字化发展局密切配合,整合各职能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信用信息采集、报送及公开管理机制及其他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实现我州信用信息纵横互通、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