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推动伊犁州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进步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就2022年伊犁州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的地方标准。
(二)申报标准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且符合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未被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定计划的。
(三)标准起草单位原则上无2020年及之前年度已立项且尚未完成的地方标准项目。
二、申报重点
(一)围绕伊犁州党委、政府2022年重点任务,有效推动伊犁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
(二)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重点任务的项目。
(三)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疫情防控、污染防治、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等领域的项目。
(四)涉及在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中重要技术创新成果的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伊犁州地方标准立项采取集中申报、分类评估、定期下达的方式,原则每年下达一批计划项目,超过规定申报时限的,不再受理项目申请,对伊犁州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可以随时下达立项计划。
(三)申报伊犁州地方标准需提供相应印证材料,详细阐述立项背景、目的意义、产业现状;充分论证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四)新制定标准项目周期(从下达计划至完成报批)和修订项目完成周期均不超过12个月。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可申请顺延一次。未按期完成标准计划,又未提交顺延申请的起草人(单位或个人),不再组织标准审定。
(五)通过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的项目,应提交至伊犁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伊犁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遴选、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填写《伊犁州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附相关印证材料提交伊犁州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
(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遴选后,将申报公文、拟立项伊犁州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立项项目相关材料报送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评估。
(三)申报项目内容涉及其他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需与其他行业部门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协调情况与结果。
(四)各单位请于2022年3月1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黄媛媛
联系电话:0999-8390185
邮箱:ylzbzh@yl.xjaic.gov.cn
地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南路390号
附件:1.《伊犁州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
2.《伊犁州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