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伊犁州已完成第十六项整改任务(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建设),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运行不规范。奎-独开发区未按2014年《总规环评》中应“配套建设工业固废处置场”的要求建设工业固废处置场,直至督察时开发区内仍未建成工业固废填埋场。
二、整改目标
建设完成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
三、整改措施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普惠环境危固废处置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20万立方米一般固废填埋场、10万立方米危废填埋场、1000立方米刚性填埋场的建设。
四、整改效果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此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
监督电话:0999-8022468
伊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