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伊犁州已完成第十四项整改任务,现公示如下:
制砖企业普遍存在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冒黑烟措施现象严重,原料破碎输送系统防尘措施不到位,物料堆场未落实“三防”要求,在线检测设备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伊宁县经信部门在伊宁县脑盖图邹钢空心砖厂、喀拉亚尕奇乡马龙砖厂新建隧道窑未取得环评批复等基本准入条件的情况下,仍要求企业加快建设,截止督察组进驻,上述2家砖厂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整改目标
规范制砖行业环境管理,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完善环保相关手续。
三、整改措施
1.各县市对本辖区范围内制砖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冒黑烟现象严重、原料破碎输送系统防尘措施是否到位、物料堆场是否落实“三防”要求、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分类整治,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督促脑盖图邹钢空心砖厂、喀拉亚尕奇乡马龙砖厂完成总量指标和环评批复手续,加强污染物治理措施和维护,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整改效果
目前脑盖图邹钢空心砖厂、喀拉亚尕奇乡两家企业已获得环保排放总量指标,均已获得环评批复,伊宁县环保局对两家制砖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验收。
第十四项任务整改进度:
两家企业已获得环保排放总量指标,均已获得环评批复。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
监督电话:0999-8022468
伊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