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三十一项“伊力特煤化工非法处置除尘灰(灰渣)约2万立方米,侵占破坏3.6万平方米的草场”的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伊力特煤化工非法处置除尘灰(灰渣)约2万立方米,侵占破坏草场达3.6万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
规范处置灰渣,恢复破坏草原。
三、整改措施
2022年2月开始,伊力特煤化工对场地合理规划做到边转运边覆土绿化,9月完成灰渣转运工作,并对场地治理情况自查、验收。
四、整改效果
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环保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和伊力特煤化工有限公司加快推动灰渣清理转运、生态恢复工作。2023年5月25日,伊力特煤化工有限公司已清理完成了2万立方米灰渣。2023年6月1日,伊力特煤化工有限公司完成了3.6万平方米草场生态修复工作并通过了县级验收。2023年6月6日,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整改要求,验收通过。
经认真整改,全力推动,由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的自治区兵团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序时进度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2日。
监督电话:0999-822878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