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畅通社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途径,扎实做好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行政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规定》(政府令第213号)等规定,现将公开征集2024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所建议的立法项目应当符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立法权限。
二、立法项目建议要求
(一)立法项目建议应包含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目的、理由、依据和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可提供草案建议文本或有关资料。
(二)重点征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推进基层治理等领域立法项目建议。
(三)立法项目建议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伊犁州司法局,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请加盖公章。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反馈相关信息。
联系人:慕华
联系方式:0999—8215592、8233622(传真)
特此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