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4月至9月,伊犁州财政局对6家行政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伊犁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伊犁州乡村振兴局、伊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西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伊犁伊牧欣乳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1.内控制度不健全。未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控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
2.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合同管理台账。
3.“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二)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方面
1.原始凭证不全,财务手续不完备。
2.往来账清理不及时,大额借款长期未收回。
3.会计凭证及账簿未及时整理、装订。
4.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账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预算执行方面
预算执行不到位,存在“三公”经费超预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
(四)政府采购方面
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货物时未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
(五)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国有企业负债总额巨大,资产负债率超重点监管线。
三、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检查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被检查单位和企业及时整改。
伊犁州财政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