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州医疗保障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新医保发〔2024〕22号)要求,经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职业、专长、所在单位、社会任职等因素,经研究,拟确定卫平和等40名同志为伊犁州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现将拟确定的社会监督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伊犁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与待遇保障处反映。
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6日
联系电话:0999-8026828
联系地址:伊宁市斯大林东街27号
附件:拟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伊犁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