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
(一)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和自治州直属县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督促检查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县市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政协接待工作及自治州四套班子接待经费的管理、审核、报批工作。
(七)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九)归口领导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十)完成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斯大林街60号
办公时间:夏季 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 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巴合江·哈力木别克 伊犁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主任
联系电话:0999-802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