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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推进和谐机关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工办〔2019〕3号),结合《伊犁州公安局民警职工慰问制度》,现将第四季度慰问民警职工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州公安局民警职工慰问台账
伊犁州公安局机关党委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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