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州直各县(市)公安局、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岗位变动实际和工作需要,根据《伊犁州直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现对我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一、 组成人员
组 长:
高 琪 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 鸣 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阿布拉希木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思健 局党委委员、伊宁市公安局局长
马合苏提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立成 局党委委员、州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
组长
魏锋锐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
王朝阳 督察支队支队长
张若玲 政治部副主任
王国军 警令部政委
李彦军 国保支队支队长
白俊才 反恐支队支队长
张文江 治安支队支队长
白震华 刑侦支队支队长
薛 伟 经侦支队政委
谢 根 出入境支队支队长
刘晓栩 技侦支队支队长
嵇 华 监管支队支队长
孙军民 法制支队支队长
周 旭 禁毒支队支队长
雷金鑫 网安支队支队长
吴国平 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 疆 特警支队支队长
王新利 警务保障处处长
王建源 森林分局局长
黄继铭 机场分局局长
伊犁州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州局法制支队。
主 任:孙军民 法制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木拉提 法制支队政委
成员: 安晓燕 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库阿西 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二、工作职责、原则及制度
(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
1.规划、部署执法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2.制定执法监督委员会内部规章、制度;
3.决定和组织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的立案查处;
4.研究和决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的处理意见;
5.研究和决定有异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立案、管辖、采取强制措施及案件处理等事项;
6.领导同级执法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并监督局属单位的执法工作;
7.协调本级公安机关及局属单位在执法方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8.认为需要发展的其他执法监督工作。
(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审查反映重大执法问题的材料,查询有关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2.向执法监督委员会提出执法监督立案建议;
3.办理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和立案手续;
4.具体组织对立案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制作、送达处理决定书和有关文件、文书;
6.检查、督促处理决定的落实;
7.执法监督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依照下列原则开展工作
1.集体议案原则;
2.及时、合法、客观、公正原则;
3.查处违法与保护合法相结合原则;
4.纠正错案与追究错案责任相结合原则;
5.案件处理意见复核终结原则。
(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和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信息,研究和决定重大执法问题。
伊犁州公安局
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