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民政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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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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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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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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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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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3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团体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30个;2.有规范的名称,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叁万元以上活动资金)6.成立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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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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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公共服务平台地址(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serviceHallController.do?goHallMain),进入登录页进行注册登记。
2.百度搜索“新疆民政” 点击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大厅,进入登录页面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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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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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成立登记申请书; b)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c)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 d)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负责人、主要成员、法定代表人及其基本情况; e)确定的专职工作人员及其基本情况; f)社会团体有关登记表格;g)申请党组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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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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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拟定的社团名称进行预先核准,对申请单位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出具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2 负责人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审查。 3 主管局领导对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 4 受理人员对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颁发有关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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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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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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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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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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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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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个工作日办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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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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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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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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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803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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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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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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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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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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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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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需要变更的,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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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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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公共服务平台地址(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serviceHallController.do?goHallMain),进入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变更登记。
2.百度搜索“新疆民政” 点击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变更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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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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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b)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变更决议;c)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变更的文件;d)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e)其他平台需要上传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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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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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员对申请变更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受理换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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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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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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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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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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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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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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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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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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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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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803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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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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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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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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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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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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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不需要继续存在的;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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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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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公共服务平台地址(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serviceHallController.do?goHallMain),进入办事服务大厅选择注销登记。
2.百度搜索“新疆民政” 点击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大厅,选择注销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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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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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b)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注销决议; c)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注销的文件; d)清算报告书; e)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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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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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在终止前,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由业务主管单位的代表、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和社会团体的负责人、财会人员以及社会团体的会员代表组成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活动,了结其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从而使法人消失。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2、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并附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清算报告书;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表;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3.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社会团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后,由工作人员提出受理意见后报科室领导审核,最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经审查准予注销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4.将注销登记有关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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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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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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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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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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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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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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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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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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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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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6.有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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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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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公共服务平台地址(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serviceHallController.do?goHallMain),进入登录页进行注册登记。
2.百度搜索“新疆民政” 点击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大厅,进入登录页面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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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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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报告;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消防安全许可证明);验资报告;拟人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资质证明;申请党组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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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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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拟定的社团名称进行预先核准,对申请单位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出具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2 负责人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审查。 3 主管局领导对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 4 受理人员对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颁发有关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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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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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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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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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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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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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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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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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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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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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803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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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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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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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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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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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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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需要变更的,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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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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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公共服务平台地址(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serviceHallController.do?goHallMain),进入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变更登记。
2.百度搜索“新疆民政” 点击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变更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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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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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变更登记表;与变更内容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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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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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员对申请变更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受理换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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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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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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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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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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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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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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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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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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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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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803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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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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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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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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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至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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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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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规定的宗旨,不需要继续存在的;自行解散的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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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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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公共服务平台地址(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serviceHallController.do?goHallMain),进入办事服务大厅选择注销登记。
2.百度搜索“新疆民政” 点击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大厅,选择注销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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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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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清算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及财务凭证;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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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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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平台申报材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收缴印章证书和财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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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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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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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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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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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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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个工作日办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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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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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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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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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803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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