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新民发规﹝2020﹞1号)精神,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机构首次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22﹞57号)《伊犁州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伊州民字﹝2021﹞34号)相关规定,伊犁州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对州直32所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实评27所)。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达到二级的养老机构(4家)
1.奎屯市社会福利院
2.奎屯市新华康宁养老院
3.伊犁银河谷康养院
4.伊犁州社会福利院
二、达到一级的养老机构(4家)
1.伊宁市社会福利园区
2.奎屯鸿祥护理院
3.伊犁康复医院
4.特克斯县社会综合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