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开拓进取,主动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贯穿财政工作始终
今年以来,局党组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6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18次,班子成员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依法治疆,坚持依法理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了专题经验交流,邀请党校教授就“坚持依法治疆,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开展了专题辅导。州党委副秘书长、财政局党组书记王建强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对重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并在2023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开展了专题宣讲;州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多里坤·堆山拜同志以“强化法治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为主题,在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鲍继江同志在州直财政决算工作会议上,向州直财政系统干部、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就《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重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安排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自治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线下集中考试和现场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参加了《伊广行风热线》“法润伊犁”,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做了宣传和解答。局机关各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微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
二、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助力经济健康稳定运行
(一)不断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努力增收节支,全力以赴、依法依规抓好财政收入组织,推进财政可持续发展,1-11月州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8.55亿元,增长15.53%;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确保刚性支出优先地位,高质量发展、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全面保障,1-11月州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8.08亿元,同比增长6.88%。
(二)持续强化财政管理水平。通过“管理+技术”方式,整合预算编制、资金支付、工资统发、财政核算等业务,形成数据贯通、横向一体的现代化管理体系,财政监督更加精准便捷。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动态监控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全过程,确保直达资金及时、高效、规范使用。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节收增支”等方面的指挥棒作用。完成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推进盘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三)积极助力高质量发展。落实落细中央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留抵退税等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紧紧围绕州直“8+1+1”产业集群建设,强化银担合作,加大支农支小力度,为州直中小微企业、创业人员及“三农”融资主体提供贷款担保,进一步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支持工业企业和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增产增效,推动伊犁州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县处级领导全覆盖开展“一起益企”结对包联,坚持每月联系包联企业,每季度实地走访,设身处地为企业想办法,谋发展,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三、切实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充分履行法定权责。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的法治工作局面。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确保财政机关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全流程程序,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按照自治州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清理文件工作要求,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并在政府网站公布清理结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50件存量文件、3件新增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3年,共产生行政许可事项12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均在自治州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事项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进一步梳理确认权责清单。对照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复核,认领权责清单事项6类25项,并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法治建设指标纳入部门考核办法,对处室(中心)开展及配合普法宣传教育、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并完成在线学法考试任务,以及参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人员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不断提升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水平。将金融领域执法纳入财政执法管理体系并审报行政执法证,确保财政执法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二)积极发挥财政监管监督作用。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积极组织各县市财政部门完成州直2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2家重点企业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对州直预算单位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公开实施情况开展自查,确保州直预决算公开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遏制新增违规举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开展地方金融行业整治行动,对州直“7+4”类地方金融放贷机构进行严格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组织开展线下民间投融资机构涉非涉稳风险排查,共排查2600余家各类机构,未发现涉非涉稳风险,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三)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严禁在采购文件获取阶段违规设置资格审查或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推动实现政府采购互联网+监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要求,降低供应商成本,实现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推进州直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管收”的作用,实现以信息化手段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提高便民效率。
四、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学习。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衔接协调。按照“应学必学、应考必考”的原则,全面落实好公职人员“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在线学法考试,实现学法考法全覆盖,通过率达100%。制定个性学法清单,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着力营造普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组织局领导及干部共370余人次,参加每期自治区“逢九必讲”法治讲堂,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组织参加自治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和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有效提升了法治业务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行业普法。综合运用网络媒介、业务培训、专项检查等途径,面向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财务工作者持续宣传预算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评估、财政监督等方面财政法律制度;积极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新颁布和修订的财政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着力提升部门领导、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依法理财、依法从业的意识和水平。
三是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州直财政系统“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对州、县财政部门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科学评估。按照自治州“宪法法律宣传月”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活动要求,积极参加现场普法宣传和咨询活动,并通过悬挂横幅、微文推送、利用LED大屏播放宪法法律等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在“6·15”全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期间,组织各县市以及州直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同步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并举办了首届以“远离非法集资·共创美好伊犁”为主题的抖音短视频有奖征集大赛。组织新任职干部向宪法宣誓,并开展了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向广大干部职工和家庭发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倡议,倡导大家共同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人和忠实实践者。同时,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等普法宣传活动,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法律意识不断提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随着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以及保障民生各领域对财政的需求不断增大,特别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等方面,财政支出压力凸显。
二是法治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特别是基层财政干部在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方面有所欠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重大决策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方面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
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缺乏针对性。目前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形式依然是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普法读物,或者是挂横幅、贴标语、制展板、发传单等,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不足。
六、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州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坚持强化增收节支,不断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基础。
(一)着力推进财政职能的全面履行。持续坚持增收节支,提高质量效益,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支农政策,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坚持底线思维,抓实抓牢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继续深化改革,加快落实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清理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守住财经纪律和制度规矩。
(二)着力深化财政改革。继续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健全完善财政资金运行全流程监管体系,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源头管控,增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刚性约束。持续做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运行“双监控”。持续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资产配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不断提升财政部门法治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财政决策和预算管理机制,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规范理财行为和程序,建立和实施权责一致、行为规范、执法受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力争将资金审批分配、预算绩效监督、财政管理改革等重点环节都置于法律制度约束中,依法行使财政职权。充分利用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的优势,加强法律专业化培训和辅导力度,强化对财政工作各环节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将法治建设融入财政工作当中,切实促进法治建设标准化、依法行政规范化。
(四)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规范开展普法工作。结合财政法治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手段,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举办的普法宣传活动,主动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围绕新出台、新修订的财税法律制度,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密切相关的财政政策,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五)不断提高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财政部门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深做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政治监督,组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导检查,严肃工作作风,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落地落实,助推伊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