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州自然资源系统承担着土地制度改革、规划体系改革、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设和自然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改革等重任,同时承接伊犁河谷地重大工程项目、自治区统筹国家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项目和中央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由于自然资源资产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缺失,我州9个县市出现补充耕地新增耕地面积不实、补充耕地指标被冻结140049.3亩(含水田3807.75亩),核减了33950.4亩,直接影响“十四五”期间各类项目用地的审批和跨省域补充耕地交易。
为切实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纳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预防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今年以来,州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规定,着力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报请州党委、政府批准成立州自然资源局财务审计处,核增内设机构领导指数1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审计和各县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工作等;二是会同州纪委监委、州审计局等部门拟制《伊犁州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暂行办法》,促进审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同时充分摸清自然资源家底,明确责任意识,完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伊犁州自然资源系统财务控制和监督,做好内部审计工作,防止资产流失,防范财务风险。(王娜、冯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