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新测图【2007】21号)
二、申请人申请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应向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一)《利用涉密测绘成果申请表》;
(二)《涉密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三)《利用涉密测绘成果证明函》。证明函在对应机关办理;
(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六)包括单位内部负责保管涉密资料的机构、保密制度、保密设备条件、涉密岗位培训(需填写并提交《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备案表》等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办结日: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