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新华
负责州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主持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和脱贫攻坚等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职责。
分管局机关党委。
二、党组副书记、局长:艾木拉江·玉山
主持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全盘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深化改革、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民族团结和脱贫攻坚等工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职责。
分管州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三、 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建国
协助党组书记协调伊犁州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并指导州环境监测站的党建工作;协助局长抓好生态环境监测监察、自然生态与农村等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州环境监测站,局自然生态与农村处和监测监察处。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赛
协助党组书记指导州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的党建工作;负责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查和审批,指导各类规划编制与实施,环保科技项目的落实;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环境新闻发布,严格落实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新闻发言人职责;负责做好“访惠聚”驻村、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培训、职称评审、离退休干部、妇委会等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州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和人事教育(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援疆):吴晓文
协助党组书记指导州环境监察支队的党建工作;抓好援疆工作;做好污染防治、总量控制与减排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州环境监察支队,局污染防治处。
六、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于卫华
负责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资产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外事、深化改革与创新等工作;抓好扶贫帮困、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纠风、统战、民族宗教、工会等工作;抓好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综合性文件、材料审核等工作;抓好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处。
七、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缪燕江
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挂任州扶贫办副主任,暂不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