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伊犁州重点山洪沟治理伊宁市南台子沟山洪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伊犁州重点山洪沟治理伊宁市南台子沟山洪沟治理项目 |
伊宁市英也尔镇境内 |
伊宁市水利服务站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雷诺护垫堤防工程区起点位于清伊高速南台子沟泄洪洞出口处,终点位于南台子沟与G218交汇处;重力式格宾石笼堤防工程区起点位于南台子沟与G218交汇处,终点位于伊犁河景观道桥涵的入口处。河道治理总长2043.5m,其中排洪渠498.5m,护岸3090m(左岸1571.5m,右岸1518.5m),河道疏浚1000m。防洪段工程级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排洪渠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3.31%。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土石方挖装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等施工扬尘和机械燃油废气。落实施工区洒水、物料覆盖、运输车辆密闭、控制车速等扬尘治理措施,文明施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施工生活区依托周边居民区,生活污水排入租用民房环保厕所后定期清运至伊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现场清洗车辆、机械设备;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地,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放。 (3)声环境:严格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安排好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控制高音鸣笛,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间弃渣集中收集至弃渣场,严禁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弃渣场进行土地平整、苫盖并撒播草籽绿化。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5)生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捕食野生动物。禁止抛弃有害物质入河造成水体污染,不得随便破坏河床、河岸及河岸植被,加强施工人员对水生生态知识宣传,禁止捕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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