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万吨二氧化碳尾气液化技改项目 |
伊东工业园B区,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场地内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12.5m2。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氨制冷机系统;(2)储运工程:二氧化碳充装区,露天储罐区;(3)公用工程:新建制冷系统,依托原有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系统;(4)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噪声、固废防治及环境风险措施等。生产规模为生产工业级液体二氧化碳2 万吨/年。项目总投资65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2.7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非甲烷总烃、氨、臭气采用石墨材质密封环、减少物料泄漏及挥发损失、安装泄漏报警装置等措施,从源头上降低阀门及管道泄漏的概率。废气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行期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本项目各噪声源经隔声、消声、距离衰减、优化选址及加强管理、选用先进设备等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员工生活垃圾。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专用净化吸附剂和废分子筛。废专用净化吸附剂及废分子筛更换后暂存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中,贮存周期为三个月,定期委托新疆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5)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运输等。 |
0999-8359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