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包尔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伊犁辽宁路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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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包尔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
国网伊犁伊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拟新建包尔其110kV变电站位于伊宁县英塔木镇,站址北侧距阿不拉什村约3.5km,东距奶牛场约300m,西距X706县道约60m。拟扩建青年220kV变电站位于伊宁县青年农场场部以北2km处。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包尔其110kV变电站,本期主变容量2×50MVA;新建青年-包尔其110kV线路工程,线路总长约10.8km,采用单、双回路架设,配套建设通信工程;青年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项目总投资6974.45万元,环保投资304万元,占总投资的4.35%。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规范施工行为,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活动,禁止在地表水体清洗车辆机械,严禁固废、生活垃圾等进入水体;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减少施工扬尘。对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后剩余的土方就地摊平压实处理,建筑垃圾外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往就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噪声扰民。 2.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平整、回填、覆土和恢复。铁塔基础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塔基、牵张场和施工道路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恢复地貌。 3.施工线路沿线声环境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主变等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变电站站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运行期间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油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变电站围墙外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做好警示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升压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加强对周边群众的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做好员工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和电磁辐射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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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8322585 |
2 |
伊犁辽宁路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巴彦岱镇 |
国网伊犁伊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工程辽宁路110kV变电站位于伊宁市巴彦岱镇,218国道116km里程碑东南侧,通往巴彦岱镇1km里程碑公路东侧约400m处,交通便利,中心坐标N43°57′35.560″;E81°14′41.900″。本项目在辽宁路110千伏变电站内新增1台容量为50MVA主变压,新增(4+6)MVar电容器组;新建1台100kVA干式站用变压器。 项目总投资1414.42万元,环保投资49.8万元,占总投资的3.52%。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减少施工扬尘。对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后剩余的土方就地摊平压实处理,建筑垃圾外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噪声扰民。 2.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平整、回填、覆土和恢复。变电站基础施工完毕后,按设计要求对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按照设计要求对变电站内进行道路硬化及对户外配电装置场地区进行碎石铺设覆盖,以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并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变电站扩建端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运营期变电站扩建端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运行期间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油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变电站围墙外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做好警示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加强对周边群众的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做好员工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和电磁辐射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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