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新源县玉什开普台尔村1号砂石料矿建设项目、新源县玉什开普台尔村2号砂石料矿建设项目、新疆伊犁州伊宁县托海西干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城南供水厂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源县玉什开普台尔村1号砂石料矿 |
新源县83°方向,直距32km,位于阿热勒托别镇玉什开普台尔村 |
新源县鑫通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开采区面积为12.16hm2,设置采用挖掘机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式采剥,年开采砂石料30万m3;生产加工区设置工业广场、办公生活区、表土堆场、沉淀池、蓄水池等。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71383m2。项目总投资1116万元,环保投资80.5万元,占总投资的7.21%。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堆场区采取防风抑尘网苫盖并洒水抑尘;开采区设置喷淋降尘措施,开采面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水环境: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及洒水降尘。 (3)声环境: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污泥及弃料用于采坑回填。 (5)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对开采区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开采区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 |
0999-8359684、8359132 |
2 |
新源县玉什开普台尔村2号砂石料矿 |
新源县83°方向,直距32km,位于阿热勒托别镇玉什开普台尔村 |
新源县鑫通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本项目仅进行砂石料开采,产品为砂石料原矿,年开采量30万m3,采用挖掘机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式采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64800m2。项目总投资1205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1.91%。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本项目开采区域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道路扬尘通过对运输汽车采取密封和遮盖,加强矿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并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扬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新源县玉什开普台尔村1号砂石料矿污水处理设施,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无外排。 (3)声环境: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采矿场无生产固废,生活垃圾依托依托北侧新源县玉什开普台尔村1号砂石料矿生活区垃圾处理设施。 (5)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对开采区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开采区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 |
0999-8359684、8359132 |
3 |
新疆伊犁州伊宁县托海西干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伊宁县城东南部,灌区主要分布在墩麻扎镇、温亚尔乡、麻扎乡、阿乌利亚乡、青年农场、维吾尔玉其温乡 |
伊宁县水利服务站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①对托海水库引水方涵进行防渗处理,方涵长22m;对引水隧洞清淤,隧洞长1124m;对明渠段损坏面板拆除新建52处。②对现状衬砌段损坏面板拆除新建,共计60处。③对干渠12.7km未整治段进行清淤衬砌。④拆除重建未整治段支渠分水闸,共计19座。⑤在桩号K8+940处新建节制闸1座;拆除重建K14+350处退水闸;拆除重建K14+541处布列开沟穿河涵洞;农桥4座;堤顶路修复5.6km。⑥建设前端水情监测系统及干支渠闸门控制系统,搭建应用支撑平台,部署灌区业务应用软件。项目总投资4640.87万元,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的1.8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施工期间,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减少车辆行驶中产生的扬尘;对挖方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物料适当加湿或用篷布遮盖防止扬尘污染。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禁止施工现场清洗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期主要产生砼养护废水,由于用量较少,且经过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施工期间租用附近居民房屋作为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村庄民宅排水系统。 (3)噪声环境: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弃方就近利用、平整,弃渣集中收集至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弃渣场进行土地平整、苫盖并撒播草籽绿化;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捕食野生动物。禁止抛弃有害物质入河造成水体污染,不得随便破坏河床、河岸及河岸植被,加强施工人员对水生生态知识宣传,禁止捕捞。 |
0999-8359684、8359132 |
4 |
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城南供水厂工程(二期) |
霍尔果斯市 |
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天润坤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2座10000立方米清水池,加压泵房 431 平方米,消毒间13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8816.11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0.12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施工边界设置的围栏应在1.8m以上,对施工道路进行硬化;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2)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容积为4m3)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环境: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 |
0999-8359684、8359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