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住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负责建筑业法律法规执行落实和综合性政策调研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应诉代理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普法工作。
联系电话:0999-8071019
(二)城乡建设处。拟订自治州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行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县城)供水、排水、市容环卫、燃气、供热、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行业的建设、运行管理,配合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参与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编制自治州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利用外资计划;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各级重点镇建设;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999-8071010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处。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提出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房屋面积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监督自治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和保障性住房规划、年度计划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自治区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申请、安排的相关事项;负责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监督指导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负责自治州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999-8071017
(四)抗震和应急保障处。组织编制自治州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市政设施安全管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动态监控、限期整改机制;组织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承担城乡抗震防灾工作综合管理,指导震后重建工作;负责对自治州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和消防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0999-8039132
(五)建筑业管理处。负责自治州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及法规、制度的监督执行;拟订规范自治州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自治州建筑市场的执法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自治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行业新标准规范、新技术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造价、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负责自治州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权限内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自治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新技术引进、研发和推广工作;负责自治州散装水泥、墙体材料革新监督指导等工作。
联系电话:0999-8071013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999-807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