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住建局所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重点工作推进开展情况工作
为加快推进自治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激发所属经营类事业单位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的内生动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按照《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州经营类事业单位下阶段重点工作的通知》,认真梳理重点工作计划,现将推进开展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注重学习,吃透精神,把准方向
为推进自治州经营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州住建局作为单位主管部门,一是加强领导。与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配齐专班人马,积极指导和推进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下阶段重点工作。二是组织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自治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下阶段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确定改革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做到任务到天、责任到人。三是加强协作。积极对接州国资委、财政局、人社局各职能部门,明确工作方向、目标和任务,保障工作开展易于操作性,为如期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确定目标,有序推进,狠抓落实
(一)企业登记注册。按照企业注册办理相关规定,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积极主动与州国资委对接,在州国资委指导下做好公司章程制定、领导班子配备、申请材料准备等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按程序于2020年11月3日在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
(二)国有资产处置。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从事业性单位改为国有企业。从1989年始,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已执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通过在清产核资,有一部分资产需核销。核销资金数额506.345万元均经过新疆天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清查,并出具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目前,已向伊犁州财政局呈报核销资产报告,等待州财政局批复。
(三)人员安置。
1、转企人员。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是科技型企业,人力资源是企业在市场中激烈竞争并赖以生存的根本所在,做好员工安置是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改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改制中转企人员16人按照转企改革方案要求,在州人社局、州国资委指导下涉改转企人员解除转企人员与原事业单位的人员人事关系,并依法与新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签订企业劳务合同。
2、提前离岗人员、退休人员。按照转企改革方案要求,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提前离岗人员9人,退休人员22人,按照本人申请、涉改事业单位消准、州住建局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等相关程序。于2020年11月12日将离岗人员、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一管理。
3、费用提留。按照转企改制方案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提前费用提留工作。根据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转企方案,费用提留分别为:
1)提留事业编制人员转企业人员补记职业年金:提留事业编制人员转企业人员补记职业年金费用283.91万元。
2)提前离岗人员相关费用:退休前及退休后需提留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合计提留936.39万元。
3)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提留单位应缴纳的医疗费、大病保险费、取暖费、活动费、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等,共计652.21万元。
4)遗属和工伤职工相关费用:按照遗属、工伤职工享受待遇不变政策,提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及取暖费共计2.77万元。
5)审计、评估费用。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费用共需提留30万元,由改制后企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提留费用中职业年金、提前离岗人员相关费用、退休人员相关费用转企改制后,由新企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及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并形成报告上报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其他人员。按照转企改制方案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自治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于2020年11月10日签订新公司劳动合同员工177人,实签164人,未签13人均已签订承诺书(因疫情防控工作未签13人被隔离)。
(四)保险衔接
(一)社保衔接:1、职业年金补记,按照已批复改制方案和州人社局、社保局前期审核数据,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毕职业年金补记工作。将按照计划于2021年1月执行月支付。2、社保接续:(1)转企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已与转企人员签订完毕新公司劳务合同并完成社保接续工作。(2)提前离岗、退休人员按照已批复改制方案和州人社局、社保局前期审核数据,已于2020年11月13日移交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完成社保接续工作。
(二)医保衔接:(1)转企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已与转企人员签订完毕新公司劳务合同并完成医保接续工作。(2)提前离岗、退休人员按照已批复改制方案和州医疗保障局前期审核数据,已于2020年11月13日移交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完成社保接续工作。
(三)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按照规定程序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核销事业编制,在州党委编办的指导下已完成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四)其他事项。待公司正式成立运转后,涉及不动产权变更事项,在伊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的流程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及需上级协调解决的困难
目前,伊犁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已从事业性单位改为国有企业,自1989年以来,州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已执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在此次事业单位改革中,通过清产核资,有506.35万元资产需核销。如:应收政府项目账款金额436.08万元。应收民营企业项目金额:23.83万元。预付账款金额:13.815万元。应收款金额:24.49万元。待报废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8.13万元,账面原值149.40万元,已提折旧140.85万元,清查净值8.13万元。上述资产均无法收回或过老无使用价值。为做好改制企业后轻装上阵,给予协调解决核销资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