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伊犁州水利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决定联合开展伊犁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执法行动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伊犁州河湖环境。在此诚邀和鼓励社会各界、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提供和举报涉水违法线索。
一、重点打击以下重点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防洪安全领域。主要包括: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侵占河道、违法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构筑物、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拒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的行为。
(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主要包括:依法查处非法取水、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拒不服从水资源调度、不落实最小生态流量泄放和因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行为;查办非法围垦河湖、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破坏饮用水水源等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河道采砂管理领域。主要包括: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以疏浚为名的采砂行为,依法惩处其中的黑恶势力犯罪。
(四)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主要包括: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网址:http://supe.mwr.gov.cn/;
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
水利厅监督举报电话:0991-5817488;
伊犁州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999-8022492;
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999-4622359;
新源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999-5022968;
巩留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999-5625879;
奎屯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992-7233779;
察布查尔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18149997633;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999-8359490;
昭苏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999-6022437;
霍城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999-7783177;
伊宁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999-4022397;
特克斯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999-668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