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号 |
(伊犁)应急罚〔2021〕13号 |
处罚名称 |
新疆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奎屯加油站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违法案 |
处罚类别 |
限期整改;罚款 |
违法事实 |
新疆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奎屯加油站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
处罚结果 |
决定责令整改并处人民币10000(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疆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奎屯加油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03560510375Y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康丽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