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6月伊犁州办结2起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附件:伊犁州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6月)
伊犁州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时间
1
(伊霍)市监(处)字〔2023〕 18 号
**油霍尔果斯**站促销活动虚假宣传案
北京*桓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083483096239
**
该公司在宣传活动称:“原件3600元豪华礼品,就花799元买回家可享受4项礼包”,礼包一抵消200元,礼包二云南普洱珍藏版古树茗茶一盒价值399元,礼包三泸州老窖(6窖酒)一箱(4瓶)价值1560,礼包四泸州老窖(6窖酒)一箱(4瓶)价值1560,”经查该公司宣传活动所销售的酒即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泸州老窖酒香酒六窖浓香型500ML单瓶装52度酒,根据你公司提供及京东官方报价该酒一箱为1300元与宣传所称一箱1560元不符,且宣传活动所称销售礼包三、礼包四为泸州老窖(6窖酒),实际活动所销售的为泸州老窖酒香酒六窖销售酒与宣传所称酒名称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构成了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标语和活动进行商业产品宣传的违法事实。
霍尔果斯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二、没收宣传单2张
三、罚款10000元。 2023.4.17
2
(伊霍)市监处字〔2023〕24号
**清种子经销部虚假宣传案
霍尔果斯市伊车乡**清种子经销部
92654004MA77FM8J4H
**
硅钙镁菌肥由甘肃昊洲土壤修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佳尔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生产,伊宁市**明农资经销部为甘肃昊洲土壤修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伊犁地区销售硅钙镁菌肥的代理商,2023年4月11日霍尔果斯市伊车乡**清种子经销部经营者**清从伊宁市**明农资经销部购进9吨硅钙镁菌肥,购进后**清将该款肥料推销给伊车乡种植果树的农户,并宣称该款肥料较好适用于各种经济作物,共销售给种植果树农户48袋,经核查你店将肥料登记证中适用黄瓜的肥料销售推销给种果树的农户,并宣传适用于各种经济作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构成了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标语和活动进行商业产品宣传的违法事实。
霍尔果斯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二、没收用于宣传的折页2张。
三、罚款5000元。 2023.5.22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