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关于印发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自治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系统化学习,购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5本,各支部配备1本,除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外,各支部做好跟学,确保学习人员全覆盖,截至目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共计9次,各支部跟学9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学习“一规划两纲要”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2、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伊犁州市场监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具体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2022年底前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开展权责事项清单“三级四同”标准化建设,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比对认领。因市场监管领域法规、规章的废改立,对前期认领的权责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调整后确定权力类型共445项,已按要求重新报送审定。确保权责明确、运行高效。梳理认领国家设定本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5项,上级设定本级实施18项,确认依法保留证明事项清单9项,依法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确保权责明确、运行高效。
2、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在伊犁州直范围内对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10项内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22年1至11月,共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95万户。
3、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文件要求,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配合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信用监管等事中事后其他监管工作。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截至目前,伊犁州直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3.29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2%,今年新登记企业4480户。二是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申请办理登记业务的,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进行用户注册、网上填报登记信息、网上签名提交,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网上核准、发照、归档并予以公示企业相关信息,选择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的,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做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不见面”。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州直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2.12万户,占新设立市场主体总量的88.3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个百分点。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市场监管关领域加大对“四大安全”的执法力度,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围绕“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开展执法行动。查处了驼乳粉造假、车用气瓶监测企业出具虚假报告、销售不合格醇基燃料、销售无进口证明文件药品、充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等一批涉及安全、欺骗消费者性质的案件。全系统查办行政执法案件1757件,罚没款3213.2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起,移送案件线索14条;移送公安机关3个团伙11人,端掉食品传销团伙1个,涉案人员893人;移送纪委线索1条。查办陕西某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销售以假充真驼乳粉案,伊犁某商贸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等3起案件获选全国优秀典型案例。上报1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被市场监管总局收录全国十大典型案件。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率100%。强化执法装备,配备专用执法记录设备,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执法办案专区。启用询问室进行调查谈话,现场同步录像录音,实时数据传入后台监控,确保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对执法机构报送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实行案件审核制度并组织召开案审会。二是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贯彻使用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成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换发,统一制服。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等方面协作,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发挥各自优势,联查联办,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党组书记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起,做到“告官见官,出庭出声”。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出庭应诉实效,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对市场监管领域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对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事项和清单,增补梳理监管事项和清单编制,推动同一监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对系统进行动态维护,为实现各类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奠定基础。共梳理州级监管事项169项,县级局监管事项1639项;梳理40条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信息列入“12345”热线平台知识库。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法治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虽然在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干部群众法治理念的确立还需要一定的过程。依法行政也是处于起步阶段,行政的法治化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无论在立法层面上、执行层面上,思想观念上都需要进一步改进、提高、完善,法律体系不成熟,使得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还不能条理顺畅,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
(二)基层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监管和执法涉及领域广繁杂,人员编制短缺,参加访惠聚、维稳工作以及抽调其它部门人员多,少部分执法人员能力不适应,专业知识筹备不够,执法经费紧张和执法装备落后,与成倍增长的工作任务不成正比,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
(三)“监管+执法”方面。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形成,企业登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跨系统数据收集,共享,运用不够充分,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行业自律作用不明显,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各部门“关门办业务”现象较普遍,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法定职责,推进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进一步推行新法宣传学习,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更好的环境。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通用法律、专门法律和执法办案技巧,夯实理论基础。并以“典型案例讨论”等多种活动为载体,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热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四)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思路,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在“一线”普法,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升行政监管对象对法律法规的认可度和认知度,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环境。
(五)进一步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通过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优化登记流程,进一步降低制度性成本,提高登记效率。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登记,做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不见面”,助力市场主体有序经营、高质量发展。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