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车用汽油等15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完成车用汽油5批次、车用柴油5批次、车用尿素4批次、燃气灶具5批次、醇基燃料2批次、学生书包10批次、学生文具10批次、车用压缩天然气8批次、防水卷材6批次、建筑管材8批次、板材6批次、涂料6批次、塑料编织袋3批次、塑料购物袋8批次、餐具洗涤剂8批次,共计15类94批次产品。经检验,其中1批次醇基燃料抽检不合格,合格率为98.94%。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6663-1996《醇基液体燃料》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醇基液体燃料的50%馏出温度、pH值、醇含量、低热值、机械杂质、甲醛试验、密度、凝点、稳定性、引燃温度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1批次醇基液体燃料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项目低热值、甲醛试验和密度不达标。醇基燃料是以醇类为主要成分,添加剂、添加物(烃类化合物或其他醇、醚类化合物)或组分油等按特定的配方和工艺调合制作而成的一种液体燃料,成分较为复杂多样。企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进行生产或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会使生产出的产品不达标。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并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认真执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和原辅材料台账制度。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伊犁州车用汽油等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2024年伊犁州车用汽油等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94批次)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