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法规监督处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和配合各处室完成州直属县(市)人口、工业、投入产出、基本单位、第三产业、农业等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任务;
二、完成对全州及直属县(市)各项普查资料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和开发利用,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建议,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三、负责组织全州及直属县(市)统计人员培训教育;
四、负责州本级各单位统计登记及统计上岗证的年度检审工作;
五、组织管理自治州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备案和审批工作;
六、承担基本单位的统计与管理,建立名录库;
七、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的宣传贯彻执行,对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统计监审,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
八、负责处理全州的统计执法争议,组织实施行政复议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军民
电话:0999-8024592
电子邮箱:15060091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