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长:崔友红 |
处室职能: 能源与服务业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二,负责州直各县市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半年,年报的收集审核,对普查和基本单位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全面,准确地完成上报任务. 三,开展统计分析,统计调查和统计预测工作,为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对州直属县市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五,对州直属县市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并对基本单位统计按年度和半年进行反馈.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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