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置内设机构2个:
综合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自治州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合同审核工作。处长:彭新国,办公室电话:8086022。
业务处。负责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业务和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州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拟定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周转公房、公务用车的调配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协调、落实自治州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接待车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计划,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落实州本级公产房屋基建、修缮项目经费,监督、落实州级领导公用房的建设、维修工作;指导和监督州级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处长:朱昱燕,办公室电话:8086291
2、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
伊犁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产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金建强,办公室电话:808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