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伊犁州信访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综合协调指导信访工作。
2、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推动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3、承办上级机关、州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落实情况。指导各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府机关信访工作,向有关单位和县市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落实。
4、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5、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重要信访问题。
6、负责向自治州党委、政府反映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7、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及时向自治州党委政府领导反映重要情况和社情民意。
8、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了解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9、承担自治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策的事项。
10、完成自治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及领导职数
自治州信访局属副厅级行政机关,编制17名(含行政编制9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所属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6个;工勤编制2个)。党员27名,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内设机构两个,综合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业务处。下属事业单位1个,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副县级事业编制),领导职数2名,非领导职数4名。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机构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访局
办公地址:伊宁市斯大林街27号州政府综合4号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夏季:早上: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早上:10:00-14:00,下午:15:30-19:30
国家(自治区)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9-8062836
机构负责人:李青梅·李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