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发〔2023〕14)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对标对表任务清单,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安排中心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8次,开展专题研讨2次。二是开展“一把手”讲法活动。切实履行林草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2023年局主要领导开展讲法3次。
(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法高效履职尽责
调整完善州林草局权责清单,完成147项权责事项公示,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渠道,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以政务大厅州林草局对外窗口为重点,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44项,征占林地草地定额面积1701.06公顷,依法收缴植被恢复费9520.12万元,接到投诉及问题反馈2个,均已办结,被咨询23人次,满意率100%,多次获得州行政服务中心“红旗窗口”称号。
(三)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加强野生资源保护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果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按要求开展地方立法任务,于2023年6月19日由伊犁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野生果林资源保护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三重一大”决策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后,再提交局党组会充分讨论决策,局党组共决策“三重一大”事项63项,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二是对全系统“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监督,制发《关于规范报送“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通知》,局直各单位进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176项。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2名内部法律顾问和1名律师,积极参与我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提高我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征求法律意见15次。
(五)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打造高水平执法队伍
一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制定《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图》,并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州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二是大力推动联合执法。与州公安局联合开展“清风行动”和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抽查农贸市场、养殖场(户)、动物园、宾馆饭店、加工企业等走私野生动植物活动高发的重点区域90余处。对森林督查推送问题图斑、群众举报、县级林草部门日常监管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置,查处各类案件共计148起。
(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结合林草行业特点,在湿地保护日、草原保护日、爱鸟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次,普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增加公众知法守法的意识,共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00余份。二是结合自治区第二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深入开展党内法规普法宣传活动2次。三是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积极向各族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及本行业相关法律规定,2023年累计向基层群众进行法治宣讲1000余人次,受教群众3100余人次,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二、存在问题
法治宣传工作创新不够。开展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通常都是依靠展板、宣传单、宣传车等传统宣传方式,利用新方法、新媒体等方式较少,需进一步优化改善,拓宽普法宣传广度深度,提升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工作,忠诚履职尽责,奋力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规范开展林草执法工作。加强专业化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强化法治宣传社会效应,持续抓好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氛围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