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伊犁州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同时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级。没有设置内设机构。设有一个党支部,6名党员。
二、人员情况
编制数12个,实有人员11人。站长1名(副县级),副站长1名(正科级),主任科员4名,副主任科员5名,工勤人员1名(高级工),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6名。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木种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二)、负责编制全州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林木种苗统计与信息服务;(三)、负责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核发和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林木种苗行政案件;(四)、负责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和林木种苗检验员管理工作;(五)、负责林木引种和种质资源管理,组织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六)、承办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检查、指导、督促等具体工作;(七)、负责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木种苗的地方标准制定、种苗业务统计工作;(八)、负责州直林木种苗供应的调剂和调度工作,定期发布州直林木种苗供求动态信息;(九)、负责林木种苗生产、储备与供应管理工作,提供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十)、承担本地区林木种子、苗木检验的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和技术培训;(十一)负责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种子(苗)生产与经营,办理林木种子引种、调运备案手续工作,负责州直林木品种的选、育、引、繁工作,组织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工作;
伊犁州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