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22〕21号
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主要指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主要指标印发你们,请据此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
附件:1.2022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2022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2022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7%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保持在3%左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员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稳步提升,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一、加快推动创新发展,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创新发展布局。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要承载区,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中心、国家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自治区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集成科技资源,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附加值新材料新产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财税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激励等机制,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二、培育壮大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具有新疆特色、惠及各族群众、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走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之路。围绕“稳粮、优棉、强果、兴畜、促特色”,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三盆地一河谷”主产区粮食生产,扩大油料作物种植,推进种业振兴,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全区粮食面积不少于3400万亩、产量不低于1650万吨,确保粮食安全。巩固提升我区国家优质商品棉基地地位,优化棉花品种结构,构建棉花全产业链,加快建设国家优质棉花棉纱基地,确保全区棉花总产稳定在500万吨以上。推进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实施畜牧业振兴行动,促进牛羊增产,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实现品种优化、量质双升。重点支持南疆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支持发展戈壁设施农业。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立足新疆能源资源优势,千方百计抓规划落实、谋项目布局、促产业发展,加快石油化工、煤电煤化工等重大产业发展,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带动作用,吸引延链、补链、拓链、强链项目落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好自治区支持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提升吸纳就业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抓好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推动硅基新材料产业向光伏、硅合金、硅化工、硅电子等下游产业延链补链,提高硅产业核心竞争力。做优做强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挥“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工业旅游、葡萄酒旅游、马文化旅游等旅游线路产品,营销拓展冰雪、赛马、沙漠等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开发特色旅游商品,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做大做强旅游市场主体,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叫响“新疆是个好地方”文旅融合品牌,推动旅游人次和收入持续增长。加快发展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医疗健康、养老育幼、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扩大服务供给、释放需求潜力。用好各类融资工具和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
三、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力抓大项目促好消费
更好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增强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切实发挥重点项目牵引作用,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交通方面,建成和田—若羌铁路、G331线新甘界—淖毛湖公路、依吞布拉克—若羌高速公路、塔什库尔干机场、乌尔禾通用机场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伊宁—阿克苏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铁路增建二线、和静(巴音布鲁克)机场、准东(奇台)机场、巴里坤机场等项目,加快推进G0711乌鲁木齐—尉犁公路、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罗布泊至若羌铁路、精伊霍铁路增建二线、富蕴—塔克什肯口岸铁路、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乌苏机场、和布克赛尔机场、轮台机场、皮山机场、策勒通用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水利方面,继续实施大石峡、玉龙喀什、库尔干等一批重大控制性水利枢纽和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实施一批小型水库工程,开工建设策勒昆仑水利枢纽等工程,实施和田河灌区、三屯河灌区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升全区水安全保障能力。电力方面,建强完善全区750千伏主干网架,建成凤凰—亚中—达坂城II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继续推进伊犁—博州—乌苏—凤凰II回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阜康120万千瓦、哈密120万千瓦等抽水蓄能电站实施,开展巴州—铁干里克—若羌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争取国家早日批复并开工建设“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及配套电源,提升“疆电外送”能力。信息化方面,推进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和发展应用,重点实施5G网络建设、固定宽带网络提升、新疆软件园二期等项目,促进信息技术融入百业服务大众,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着力激发消费潜力。加强需求侧管理,提升消费层次,促进消费繁荣,继续加快自治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特色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建设一批数字化智慧街区,形成若干区域消费中心。启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鼓励各地(州、市)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突出抓好旅游、汽车、住房、新兴和城乡五大消费,支持刚性购房需求,鼓励家装、家电、家具更新换代,培育支持直播电商新业态,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向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转型,持续扩大新兴消费规模。
四、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以开放促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精神,坚持“五个统筹”,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与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结合起来,持续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提升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枢纽能级。推进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吸引一批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先进制造、高端服务和跨境电商产业落地发展。全力推进陆港区、空港区、综合保税区设施联通、产业联动、平台共享,提升枢纽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欧班列保通畅工作。加快申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战略支点地位。紧扣中央赋予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战略定位,落实落细国家赋予两个开发区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各项惠企政策,实施“两区”新一轮发展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产业项目落地,加快打造千亿级产业园,大力实施喀什“一区一市两县”同城化发展,深入实施“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活跃进出口贸易,加快形成新增长点,不断增强“两区”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五大中心”发展功能。加快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在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库尔勒、哈密规划建设一批物流枢纽。提升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承载能力,加快申报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喀什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办好中国—亚欧博览会,提升“云推介”“云招商”工作水平。支持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城市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化国际文旅、科技、教育、医疗服务合作,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加快培育和发展口岸经济带。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规模,积极推动吉木乃、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申报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务实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小组团”滚动开发。全力推进阿拉山口、霍尔果斯、伊尔克什坦等口岸特色进口资源加工、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编制实施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专项规划。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保障机制,推动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引导企业规范境外投资行为,加强风险预警。
五、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持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实施《新疆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编制“一圈一带一群”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构建1小时交通网络,加快乌昌石经济一体化发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进一批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市政设施、地下管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市政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弱项。推进阿拉山口市、霍尔果斯市、塔什库尔干县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试点。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优化城市产业布局,促进人口与产业协同集聚、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有机融合。推动快递服务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渠道,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经济,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完善和落实监测帮扶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管理,切实发挥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用。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在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新模式,吸纳当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完善乡村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抓好农村污水处理,在条件好的地区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完善乡村建设及评价标准,率先建成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有序推进玛纳斯县和阿克苏市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继续推进村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建设。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切实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水平。
七、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高效结合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探索“一业一证”改革。积极主动顺应群众期盼,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推进“疆内通办”“跨省通办”,实现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落实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专项整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便利流通。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化工、能源、矿产、水利、农牧、旅游、金融等领域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产业集团,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垦改革,积极推进国有农牧场、集体林权、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和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完善高标准市场监管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自治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扎实推进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充分释放改革动力和活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严控涉企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服务收费,引导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收费。持续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不断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巩固清欠成果,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兵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兵地统一规划体系,坚持总体规划一体制定、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兵地重点规划共编、共研、共推、共议,全面落实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扎实做好发展规划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对促进兵地融合发展的战略引领作用。推动兵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建成阿克苏—阿拉尔铁路等项目,推动兵地电力网络互联互通,着力解决边境团场、连队供电保障问题。
八、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项目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强土地资源集约高效使用,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强化“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协同治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推进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治理任务。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管理,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精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统计核算工作,加快编制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注重能源高效利用,按照“压、腾、控、省、核”精准施策,常态化狠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挖潜。对标国家政策要求和能效水平,推动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工业企业改造升级。运用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精准核算项目原料用能规模。坚决杜绝“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升清洁能源开发与消纳及煤炭资源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推进全区公用、自备在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确保煤电机组能效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推进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依托丰富的沙漠、戈壁、荒漠等土地资源及风光资源,加快准东、哈密北、南疆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引导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路径。
九、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兜牢民生底线。实施扩大就业工程。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力共同富裕。持续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继续实施建筑领域技术工种三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畅通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人全就业。全面加强县级技工学校建设,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抓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劳动技能培训,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行动,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进高校加强学科建设,稳步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办学质量,促进高等院校在应用基础研究、创新调查研究和关键技术开发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基层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教育保障水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全区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扩大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将“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由农村户籍人员扩大到试点地区城镇居民。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推进第二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提升医防结合能力,在全区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多层次医联体建设,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深入实施社保扩面提质工程,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失业保险自治区统筹,促进各项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应保尽保。推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一老一小”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增加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大兜底性保障力度、安置好困难群众生活。改善住房条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实施5.3万套;稳步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开工改造9.84万套棚户区、建设(筹集)3.17万套公租房;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计划开工改造1273个城镇老旧小区、20.39万户。启动实施煤改电(二期)工程,完成21万户年度任务。深入实施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和兴边富民工程,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十、多措并举做好保供稳价,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需稳定
发挥自治区作为全国重要能源战略基地作用,全力做好能源保障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加强物资调配和市场供应,确保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抓好能源保供和能源惠民工程建设。以“供煤、保电、稳气”为重点,全力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充分释放煤炭优质产能,落实好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做好南疆地区民生用煤直供直销工作。加快推动重点电源电网工程建设,统筹水火风光资源并用,提升应急备用和调峰能力,坚决杜绝拉闸限电。加强南疆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补强延伸南疆750千伏网架,加快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支撑电源建设,大力提升南疆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统筹油气生产、供应协调服务,加快重点油气田建设,推进油气增储上产,增加原油、成品油储备,加强储气能力建设,扎实做好天然气合同签约履约工作,全力保障民生用气和重点企业用气需求。切实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坚决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党政同责,综合采取加大增产增供、适时储备投放、加强市场监管等措施,统筹做好粮食等事关民生的大宗商品储备、供应与保障工作,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物资和化肥等生产物资保供稳价。扎实做好价格调控工作,加强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密切跟踪价格总水平及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做好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十一、做好新时代新阶段对口援疆工作,推动对口援疆取得新成效
聚焦对口援疆五项重点任务,科学谋划和布局2022年具体项目,研究加强援疆资金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对口援疆最大效益。推动民生援疆取得新成效。坚持80%以上资金投入到民生和基层,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教育质量提升、基层医疗能力提升和农村住房保障。推动智力援疆取得新突破。推广“1+X”“组团式”援疆模式向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劳动密集型产业等领域拓展;加大柔性人才援疆力度,推动支援地优质资源向受援地基层延伸;做好两个“关键少数”服务工作,提升当地干部人才能力素质,增强自我发展内生动力。推动产业援疆取得新发展。围绕积极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支持受援地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与援疆省市、中央企业的深度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助力新疆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尽快把受援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形成援受双方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局面。推动就业援疆取得新提升。积极吸纳更多群众参加援疆项目建设,培育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喀什大学发展职业教育,抓好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赴援疆省市转移就业,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多层次提升就业能力。推动文化润疆取得新进展。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持续深化“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手拉手”“游客送疆”等活动,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十二、做好“两个统筹”,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主动仗,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毫不放松抓好社会稳定工作。聚焦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各个领域,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全疆一盘棋、兵地一盘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妥善处理好保持秩序和增强活力、严格防控和方便群众的关系,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健康码“一码通行”、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等要求,促进人流物流安全有序畅通。抓实口岸疫情防控,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落细落实重点环节防疫,加强防范变异新冠肺炎病毒,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筑牢免疫屏障,确保疫情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细化安全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常态化调度监督、隐患排查,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快推动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完善公共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救治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节,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毫不放松抓好财政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问责机制。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附件2
2022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计算单位2020年实际2021年2022年预计数比2020年
增长(%)计划比2021年
预计增长(%)一、全区生产总值亿元13797.5815983.657169506左右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8—6.5左右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1477.211618.69.61731.97左右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1.51.23左右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6.2—15—10左右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3062.553584.621738006左右六、进出口贸易总额亿元1484.31569.15.816606左右七、创新驱动(科技)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101752——稳步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0.45——稳步提升5G用户普及率%13229个百分点3210个百分点八、就业和收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46.1147.746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25.5以内5.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34838376428—7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40561557510.8—8左右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0.96—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274.6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万吨4.60.42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万吨0.50.015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万吨5.20.25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1.594.5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十、城镇化水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2.4056.54.157.91.4十一、民生保障棚户区改造(含公租房)万套10.99—13.01—南疆煤改电工程万户28.8728.7—2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万户19.3423.1519.720.39—十二、安全保障粮食产量万吨1583.41735.89.6不低于
1650万吨—注:全区生产总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