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0333239/2024-00258 主题分类: 经济体制改革 发布机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3-24 文 号: 伊州政发〔2024〕8号 是否有效: 是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伊犁州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4年伊犁州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方案》已经自治州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4日
2024年伊犁州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自治州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全力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推动重点领域攻坚突破,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全面建设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州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现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重点区域改革、强化助企服务、数字政府建设、诚信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改革”6个方面为突破口,着力激发州直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调研评估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跟踪督导指导,全面提升改革创新质效。积极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探索,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和便利化服务,最大力度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持续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召开州直营商环境暨招商引资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州直营商环境提升年和招商引资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州党委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招商引资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3月)
(二)实施阶段。通过实施十大行动,全面落实州党委、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部署要求。
1.以“政银协力、助企惠商”为主题,实施“金融服务”行动
(1)强化政银企沟通,构建政银企协同服务推进体系。召开两次政银企座谈会,由政府搭台,依托产业园区、行业协会、服务中心、信息平台等渠道,搭建银企供需对接匹配机制,促进银企更好有效对接,推动服务触达、政策落地,使资源、资本、资金、项目形成联动。(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工信局、工商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伊犁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
(2)共推“信易+”应用场景专项活动。州市监、文旅、住建、税务等部门和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持续丰富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推动“信易+”模式在重点民生领域广泛应用,形成信用有价、守信受益的价值导向。大力推广运用“信易贷”工作,推动各类银行扩大授信和放贷规模,创新开展信用融资服务,降低市场主体、金融机构审贷放贷等金融活动成本,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信用办>;责任单位:州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住建局、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伊犁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8—11月)
2.以“打造诚信政府,让企业放心”为主题,实施“信用提升”行动
(1)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凝聚力量主动出击,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国家考试作弊、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非法集资等19个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全民诚信意识,改善经济运行环境,持续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诚信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信用办>;责任单位:19个重点领域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4月)
(2)召开2024年伊犁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按照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激发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打造“信用伊犁”,助推州直营商环境治理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信用办>;责任单位: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4月)
(3)开展评选“诚信之星”活动。在州直各行业评选出10名州本级“诚信之星”,并全力向自治区、国家层面推荐,持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履约践诺、诚实信用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州党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信用办>;责任单位: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3.以“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发展形象”为主题,实施“树品牌促提升”行动
(1)研究打造伊犁营商环境品牌。召开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品牌口号研讨会,打造“拿得出、叫得响、记得住”的营商环境品牌。(品牌口号参考:“一(伊)次办,立(犁)马妥”,以“地名谐音+政务服务理念”的组合方式,既体现办事效率,也聚焦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牵头单位:州党委宣传部、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工信局、工商联;完成时限:2024年4月)
(2)组织2024年度伊犁州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梳理总结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在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举措,打响伊犁营商品牌。(牵头单位:州党委宣传部、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优化营商环境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月)
4.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为主题,实施“政策宣传”行动
(1)积极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重点围绕信用信息归集、诚信文化宣传、分级分类监管、“信易贷”、“信易+”场景应用等五大方面,全方位、多层次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营造“知信、用信、维信、守信、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动州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信用保障。(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信用办>;责任单位: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6月)
(2)启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州党委宣传部,州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各项信用惠企便民政策、商务诚信文化和信用管理体系,推动州直商务诚信建设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州党委宣传部,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
5.以“优服务、增动能”为主题,实施“助企服务”行动
(1)加强政企衔接。召开2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与州直各领域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予以解决。(牵头单位:州工商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人社局、科技局、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
(2)深入开展“一起益企”行动。在州直工业制造、商业贸易、建筑房产、文化旅游、种植养殖和服务行业,以规模以上、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及行业龙头为重点,选择企业与州党委两新工委委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包联,开展助企服务。落实“企业党建工作、政策落实、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投资项目、税费负担、融资贷款、政务服务、困难问题、意见建议”情况十个必问,按照“一人一企、一事一应、一企一策”建立服务企业档案和问题清单台账,做到解决企业问题有措施、诉求有回应、建议有反馈。(牵头单位:州党委组织部,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3月启动,贯穿全年)
6.以“创优环境、汇聚人才”为主题,实施“人才支撑”行动
(1)加大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力度。结合民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重大项目用工招聘会、重点园区企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暨公共服务进校园等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加强兵地人力资源共享和岗位共享,与兵团第四师、第七师共同举办兵地融合招聘会,引导兵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3月启动,贯穿全年)
(2)搭建企业、人才沟通桥梁。举办招才引智宣传推介会、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服务专场等活动,持续推进“伊犁英才”人才集聚计划,采取州县两级人社局长“直播带岗”、“人才夜市”等创新方法,全面畅通企业、人才沟通渠道。(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7月)
7.以“创新营商优势,促进全面振兴”为主题,实施“立标杆促提升”行动
(1)打造州直营商环境创新高地。推动伊宁市紧紧抓住北疆城市带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机遇,对标国内外一流先进和最佳实践,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和全方位创新提升,努力形成一批首创性、突破性的制度创新成果,将伊宁市打造成为州直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牵头单位:伊宁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3月启动,贯穿全年)
(2)全面提升州直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推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5大重点区域加快构建跨区域“一网通办”发展模式,探索跨区域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市场体系,深化商品和服务、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流动型开放,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着力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探索具有更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在商事仲裁、商事救济、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国际专业性人才就业执业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贸易便利化和审评审批制度联动改革,提升州直营商环境国际化整体水平。(牵头单位: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州“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优化营商环境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3月启动,贯穿全年)
8.以“简审批、提效率”为主题,实施“效率提升”行动
(1)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不断拓展在线审批平台应用领域。加强与有关部门审批系统的互联共享等,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林草局、人社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4月)
(2)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通过“一次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网通办、统一出证”的模式,分阶段一次办理多个审批事项。按照《伊犁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在立项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集成办理相关事项。推行“验登合一”改革,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链办理”,推动联合验收意见、申请材料、测绘成果等共享共用,实现验收和登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水利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林草局、人社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4月)
9.以“维护市场公平,让企业安心”为主题,实施“权益保护”行动
(1)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4月)
(2)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4月)
10.以“优化涉企服务、降低办事成本”为主题,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1)完成自治州“我的伊犁”超级APP+平台建设。聚焦基层重点数据元素,搭建以人、地、物、情、事、组织6大要素为核心、多元信息化系统集成,原生开发政务服务、交通出行、便民生活、智慧医疗、智慧文旅、便民金融、县市风采等本地城市微服务应用。2024年上半年完成项目资金的申请、立项、评审和招投标等工作,下半年完成项目的建设、验收、培训、推广和应用等工作。(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全程网办”。规范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接入标准,简化接入审批流程,公开服务内容、资费标准等信息。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政公用一站式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窗受理、业务联办”,提供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工信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三)总结阶段
1.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梳理总结提升年行动成果,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和调研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巩固行动成果。(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自治州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上旬)
2.坚持把企业和群众的感受作为第一评价,开展“千企评部门”活动。组织州直工业制造、商业贸易、建筑房产、文化旅游、种植养殖、服务行业、招商引资“三新”(新签约、新开工、新投产)企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代表,对州直承担综合管理、审批服务、执法监督、行业服务、基础服务等涉企涉商职能部门进行评价打分,将评议结果作为被评议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州党委统战部,州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上旬)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年工作,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坚持用提升年行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进度、抓落实,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和落实经费保障,做到专人负责协调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款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强化协同联动。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事项,要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解决各类顽瘴痼疾。
(四)强化奖优罚劣。对提升年行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市、部门、人员,要大力褒扬;对敷衍应付、走形变样以及营商环境问题频发、整改提升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