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政发〔2021〕4号
塔城、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州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都拉塔口岸、那拉提景区管委会: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州长、副州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伊州政发〔2020〕4号)和工作需要,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将叶尔夏提·吐尔逊拜副州长分管的农口工作调整为梅钰副州长分管。
自治州人民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工作分工不变。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