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召开州直法院执行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伊犁日报社、伊犁广播电视台、伊犁新闻网、伊宁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伊犁州法院为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了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综合治理大格局,发挥联动机制功效,应用信息化执行和管理手段,规范执行行为、整顿工作作风等,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闻发布会上,伊犁州法院通报了州直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2018年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中,州直法院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是全区第一批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法院。2019年,州直法院坚决巩固执行成果,确保“3+1”核心指标均在高位运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52%、执行案件结案率97.15%、终本案件合格率100%、信访案件办结率100%,40项执行综合考核指标在全区排名第二。
伊犁州法院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表现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嘉奖法院”,新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包红武被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20年,州直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6%、执行案件结案率98.45%、终本案件合格率100%、信访案件办结率100%,结案率达历史最高,旧存案件实现历史最低。2021年第一季度,州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572件,结案8444件,结案率88.22%,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8个百分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3%、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无最高院挂牌督办信访案件。州直法院在全区执行综合质效考核排名中位列第二。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几年,州直法院着力强化制度建设,扎实提升执行质效,在制度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创新完善了巩固执行攻坚决战的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长效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确保执行工作依法高效运行。构建、完善执行工作综合治理大格局,强化执行联动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州直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2074例,限制消费21013例。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查人找物协作机制,引入公证、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法院执行工作。
发布会上,与会记者就州直法院如何贯彻落实有关“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落实执行工作“三统一”、推进州直执行工作“一盘棋”目标、加大财产保全工作的力度等进行了提问,伊犁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国栋一一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