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11点在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了伊犁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向阳主持会议,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卫华,州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何文君,州生态环境局污染控制处负责人王爱国参加会议,介绍自治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州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自治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卫华,州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何文君,州生态环境局污染控制处负责人王爱国。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伊犁日报社、伊犁广播电视台、伊犁新闻网、伊宁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你们!
首先请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卫华介绍自治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长期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关注与支持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山清水秀的生态居住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老百姓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环境问题已然成了当下最迫切的民生问题之一,只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近年来,伊犁州党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州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伊犁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下面,我就自治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一、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落实自治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要求,积极协同构建自治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制定印发《伊犁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二是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环境准入、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积极发挥“三线一单”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三是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简环节、优服务、提效能”原则,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力助推伊犁州直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1个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并销号41个,剩余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措施有序推进。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州承担的1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项整改任务;交办的30批次151件信访问题,已办结142件,阶段性办结9件。中央通报“典型案例”涉及的伊宁县问题已阶段性完成整改,奎屯市相关园区和企业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力推进“奎一独一乌”和伊宁市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大力实施企业达标排放监管、散煤和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老旧车辆淘汰、重污染天气预警、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2023年1-5月,伊犁州直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深化落实河(湖)长制,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强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立黑臭水体监管整治长效机制,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伊犁州直7条重点监测河流14个监测断面、2座湖(库)6个监测断面、1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五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州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清洁(安全)级。
三、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持续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二是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积极申报伊犁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三是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涉重金属、医疗废物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监管。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工作方案》,积极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和可持续利用机制,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五是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2023年下半年,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要求,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提问前请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记者一:请您介绍2022年伊犁州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主持人:请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卫华介绍。
于卫华: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环境质量是最能体现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的指标,也是我们广大社会公众所关心的内容,下面我向大家介绍2022年州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良好。
伊犁州直共有11个县市,其中伊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代表伊犁州参与国家空气质量考核,奎屯市环境空气质量是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关注的重点。
伊宁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1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5.8%,与2021年同比,无明显变化,PM2.5平均浓度为36ug/m3,维持不变,PM10平均浓度为60ug/m3,同比下降9.1%;重污染天数4天,同比减少3天。
奎屯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0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2.5%,与2021年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ug/m3,同比下降15%,PM10平均浓度为72ug/m3,同比下降2.7%;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减少7天。
其他县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均在97.2%以上。
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伊犁河、喀什河、特克斯河等7条重点监测河流的14个监测断面平均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恰甫其海水库、吉林台水库2个湖库平均水质良好,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14个重点监测饮用水水源地平均水质优良,其中地表水水源地7个,地下水水源地7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三是声环境质量持续达标。
伊宁市和奎屯市区域环境噪声环境质量评价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为“好”。
四是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2022年伊犁州直选取3个区控基础点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污染风险低。
五是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总体良好。
与2021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水体、土壤监测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所有监测元素值均在当地天然本底水平涨落范围内。
保护好生态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参与和支持。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美丽伊犁,人人都是行动者,人人都是享有者,让我们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践行绿色理念,共同守护伊犁的蓝天、绿水、净土!谢谢!
记者二: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之一的净土保卫战,请您介绍一下自治州在打好净土保卫战、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主持人:请州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何文君同志介绍。
何文君:
近年来,自治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州直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我局组织编制并印发了《伊犁州直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伊犁州直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二是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近年来,对州直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中”的霍尔果斯农业福地(卡森皮革)、天元皮革、新疆鑫光金属镁、奎屯奇正石化、奎屯金号角和伊犁金志焦化等6家企业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了州直土壤环境安全。
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的要求,对州直用地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4块建设用地(除“一住两公”之间相互变更的)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了群众居住环境土壤安全。
四是积极推进州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前,州直已建成运行并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3家(不包括医废处置单位),分别为新疆普惠环境、伊犁尧柏水泥窑协同处置、伊犁新天煤化工重芳烃多元烃深加工项目,处置类别涵盖了35大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36.16万吨/年。这些处置设施的建设及运行,不仅实现了州直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也使辖区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能近距离、短时间内得到规范转移处置,既节约了企业处置成本又降低了环境风险。
五是积极建立废铅蓄电池及废机油回收体系,使州直范围内大量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机油得到及时规范收集。州直持续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废铅蓄电池回收转运体系,目前,州直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5家,在8县3市建立了116家收集网点,收集能力21000吨/年。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废机油回收单位3家,伊宁市、察布查尔和新源县各1家,收集能力34000吨/年。
六是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任务清单》(伊州政办发〔2023〕19号),明确了生态环境、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等17个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全力做好新污染管控工作。到202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基本健全,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记者三:推进伊犁州大气环境整治作为自治州人民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请您再详细介绍下今年以来自治州推进伊犁州大气环境整治的工作举措和成效。
主持人:请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卫华同志介绍。
于卫华: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伊犁州环境空气质量的关心和支持,2023年,我们将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区域协同治理、联防联控,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升级改造,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聚焦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自治州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推伊犁经济高质量发展。
1.有序实施民用和农业散煤替代。一是2023年计划实施城镇集中供热项目6个(续建3个,计划投资2.6亿元,新建3个,计划投资3.7亿元),计划投资6.3亿元,2023年1-5月,已开工6项,完成投资1.1亿元;二是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2023年1-5月,州直各县市已签订棚户区改造协议1986套,完成投资6.53亿元;三是2023年1-5月,已完成煤改电清洁能源替代4372户。
2.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一是州直需完成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9台(霍尔果斯市1台、昭苏县2台、新源县6台),目前已完成改造2台,其余7台正在推进;二是有序推进州直3家(新源县2家,奎-独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钢铁行业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三是持续对州直涉及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问题企业进行排查。
3.强化区域联动机制。一是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二是按照自治区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调度的要求,每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调度,并形成自查专报下发各县市人民政府,不断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三是持续加大重点行业监督执法,截至目前,共出动154人次共对6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指导帮扶,非现场检查3家企业。四是建立伊犁州直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周报工作机制,对在线监测异常的企业及时检查提醒,督促企业达标排放。五是下发《关于指导企业制定污染治理减排“一企一策”的通知》,指导督促州直各县市重点行业企业制定污染物减排“一企一策”,推进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谢谢。
记者四:2022年自治州水污染防治取得较好成效,请您介绍下2023年在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采取的具体举措有哪些?
主持人:请州生态环境局污染控制处负责人王爱国同志介绍。
王爱国:
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伊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水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非常高兴能向媒体朋友们介绍伊犁州直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情况。
2023年伊犁州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是各县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纳入国家、自治区考核的河流监测断面、湖库点位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无劣Ⅴ类水体断面,达到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地表水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县级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3年全国、自治区、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重要河流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不断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稳定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以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开展水生态环境水质预警分析,识别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压实有关方面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市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自治州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组织开展2023年州直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四是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组织县市积极参与2023年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
五是巩固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针对水质不稳定达标水源进行预警,综合采取污染防治、水源替代、改进工艺等措施,提升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动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依法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谢谢。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需要单独采访,会后可以继续沟通。再次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