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上午11点在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了伊犁州“3·15”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向阳主持会议。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米克热依·阿不都卡地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勇,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办公室主任李静参加会议,介绍2023年自治州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假治劣工作成果、通报自治州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州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伊犁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米克热依·阿不都卡地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勇,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办公室主任李静。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伊犁融媒体中心、伊犁新闻网、伊宁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你们!
首先请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米克热依·阿不都卡地尔介绍2023年自治州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假治劣工作成果。
米克热依·阿不都卡地尔: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代表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州各族群众、新闻媒体和相关单位长期以来对伊犁州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伊犁州直市场监管系统紧盯民意最盼、危害最大、的重点领域,查处民生领域案件3950件,涉案货值1330万元,罚没款共计2005万元。2024年3月12日,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烟草部门开展集中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活动,涉及非法添加药品饮料、假冒汽车配件、假冒食品、质量不合格中药饮片、过期的食品药品化妆品、走私烟草等52类商品进行集中销毁,货值金额170余万元。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同期开展了集中销假活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联合公安、农业农村、文化版权、烟草、消防、海关等部门共销毁205种侵权假冒商品,货值金额总计403万元,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以食品安全为攻坚点,切实保障舌尖安全
2023年,伊犁州直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222起,其中查处生产、销售掺假掺杂食用植物油系列案12起,没收不合格食用植物油11.5吨,罚没376.46万元。查处生产、销售添加色素冰糖系列6起,没收不合格冰糖28吨,食用植物油、冰糖系列案均提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挂牌督办;查处食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西地那非等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0起;查处未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用盐销售行为33起;查处食品浪费违法案件128起,6起入选自治区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多角度、多方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升食品安全案件查办水平。
二、以药品安全为立足点,切实紧盯健康安全
2023年,伊犁州直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件500起,案值143.36万元,罚没款474.7万元。查处新疆某商贸公司提供虚假资料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案,依法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禁业10年,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处艾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处方药品案,该案获选全国优秀典型案例,不断提升药品企业发展信心和活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
三、以产品质量安全为着力点,切实防范安全隐患
2023年,伊犁州直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68起,其中化肥、滴灌带、农用薄膜等农资质量不合格案13起,案值31.67万元,罚没12.82万元;胶合板、空心砖、燃气灶、电锯等家装材料用具不合格案32件,案值7.82万元,罚没9.86万元,在守牢质量安全底线上持续发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以特种设备安全为风险点,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2023年,伊犁州直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无证充装气瓶、使用超期未检气瓶、使用超期未检锅炉,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等特种设备类案件41起,罚没款96.99万元,抓早抓小让工作走在事故发生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重任。
五、以知识产权保护为责任点,切实保护商标权利
2023年,伊犁州直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89件,其中销售侵权假冒车用玻璃案3起,罚款36.21万元,没收15品牌假冒汽车玻璃1073块;查处销售假冒车用配件案2起,罚款4万元,没收刹车片、火花塞等事关行车安全的假冒车用配件885件;查处销售侵权假冒机油案10起,案值2.52万元,罚没5.57万元;查处销售假冒白酒案19起,案值27.2万元,罚没8.4万元,有效维护商标所有权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以打击违规收费为靶向点,切实减轻用户负担
2023年,伊犁州直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0起,其中违规向用水单位和个人收取供水计量装置费用系列案6起,退费241.85万元,惠及终端用户2218户,罚没款72.34万元;查处殡葬行业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未明码标价收取殡葬服务费系列案5起,罚没款62.12万元,查处物业、停车费价格违法案件9起,罚没款4.15万元,引导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024年,伊犁州直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主持人:
下面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办公室主任李静通报自治州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李静:
案例一:伊犁州市场监管局查处艾某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案
2023年7月,伊犁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线索摸排,对艾某驾驶的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在后备箱内查获复方地芬诺酯片500瓶。经查,当事人通过网购等途径购买复方地芬诺酯片2000瓶,并通过微信等途径销售,产品货值金额6.2万元,已销售产品违法所得75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之规定,2023年9月,伊犁州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艾某停止违法销售药品行为,并处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750元、罚款2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伊犁州市场监管系统查处违规收取计量装置(水表)费用系列案
2023年3月17日,伊宁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伊宁市某公司自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17日,向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等用水单位和个人销售13个型号供水计量装置(水表)2546块,违规收取费用370175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之规定,构成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法行为。2023年9月15日,伊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退款并作出罚款29.5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伊犁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违规向用水单位和个人收取供水计量装置费用系列案6起,退费241.85万元,惠及终端用户2218户,罚没款72.34万元。
案例三:奎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奎屯某服务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未明码标价收取殡葬服务费案
2023年5月5日,奎屯市市场监管局对奎屯某有限公司殡葬服务收费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守灵间租用和灵车运费方面,未执行《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降低部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的收费标准,守灵间自设不同档次收费,未按照天计费;灵车接运也未将具体收费内容告知,以自行核算成本价格且未在公示牌中公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之规定,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未明码标价收取殡葬服务费的违法行为。2023年6月6日,奎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97万元,并处罚款18.9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伊犁州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车用玻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车用配件系列案
2023年3月22日,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伊宁市某汽车玻璃经销部开展执法检查,在店内及库房发现“”、“”、“”等15个商标的汽车玻璃399片,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注册商标的授权许可信息资料。经商标权利人出具鉴定报告,证实该批产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伊犁州市场监管局责令伊宁市某汽车玻璃经销部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玻璃399片,罚款20.6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伊犁州市场监管局共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车用玻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车用配件系列案5起,涉案货值19.69万元,罚没40.21万元。
案例五:特克斯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新疆某投资有限公司特克斯县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车用气瓶充装活动案
2022年5月8日,特克斯县市场监管局对新疆某投资有限公司特克斯县分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站内1名从事加气工作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情况下,自2022年2月25日起至案发共有充装记录90条。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之规定,2023年7月7日,特克斯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1.18元、罚款2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霍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马某经营添加药品西布曲明的食品案
2023年7月15日,霍城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查实,马某通过寄递方式向他人销售未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的快速燃烧脂肪减肥咖啡。该食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对人体具有副作用的非苯丙胺类食欲抑制剂药品西布曲明。霍城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马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案例七:伊犁州市场监管系统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系列案
2022年4月12日,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察布查尔县某超市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二锅头白酒,经商标所有权人出具鉴定报告证明该批“牛栏山”二锅头白酒为侵权产品。经扩线调查,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管局共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二锅头白酒案件4起,结案4起,罚没款9.8万元,并将案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2023年6月两名被告人祁某、刘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
2023伊犁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12起,罚没款18.45万元。
案例八:伊犁州公安局查处伊宁市任某销售含隐形禁用成分假农药案
2021年8月4日,霍城县农业农村局向霍城县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反映2021年6月,霍城县居民杨某从伊宁市任某处购买除草剂农药,按照农药标签说明使用后造成自家种植的经济作物大面积死亡,损失严重。经州、县两级公安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深挖扩线,伊犁州公安局于2022年3月在河南开封“黑窝点”内将生产假农药的犯罪嫌疑人古某、许某两人成功抓获,当场查获生产设备,100余种虚假农药标签10万余份,成品假农药7种,半成品农药2种。经查,犯罪嫌疑人古某、许某两人自2018年1月至2022年3月,在河南开封租赁彩钢房制假售假,两人生产的农药产品质量均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销售金额290万余元,涉及9省57个县市。2023年7月28日,霍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审判,判处被告人古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例九:伊犁州人民检察院起诉祁某、刘某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祁某、刘某商议通过网上联系购买假冒牛栏山白酒进行销售,由祁某负责进货、取货和销售,刘某提供存储仓库和运输车辆及联系买家等。共计购进2600箱假冒的牛栏山白酒向察布查尔县、伊宁县等各县市的商店和超市进行销售2429箱,销售金额为180690元,非法获利3225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审查后,于2023年5月5日将该案起诉至伊犁州人民法院,伊犁州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30日以销售假冒注册的商品罪判处祁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例十:伊犁州农业农村局查处王某生产经营假玉米杂交种子案
2023年4月4日,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在伊宁市查获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假玉米杂交种子案。本案当事人王某在2022年私自繁育玉米杂交种子4亩地,无品种名称,并将该种子向本村村民进行销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之规定。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处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假玉米杂交种子、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王某已销售给农民的假玉米杂交种子全部追回,此案是近年来伊犁州查获的最大假种子案件,实现了农业执法与公安部门有效衔接,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
记者1:
我们了解到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都有哪些安排?
主持人:
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米克热依·阿不都卡地尔回答。
米克热依·阿不都卡地尔: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今年年主题的涵义
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
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
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今年我们围绕主题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形式多样开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系列活动。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期间,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系列活动,深入宣传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工作成效,不断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二是优化消费环境。充分调动各单位、各行业协会结合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倡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履行社会责任,举办公益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加放心消费、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主动践诺,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不断提升消费体验,激发消费活力,营造和谐友善、放心舒适的消费环境。三是开展消费维权执法整治行动。聚焦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和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费品等重点领域消费安全。加大垄断线索排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民生领域价格、质量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广告、消费欺诈、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对消费者投诉和反映的消费纠纷等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加大数据分析力度,高度重视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五是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广泛开展消费教育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针对消费热点,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面向不同消费群体,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引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结合普法工作,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组织消费课堂、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大力宣传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记者2:
2023年伊犁州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都有哪些?
主持人:
请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稽查办公室主任李静回答。
李静:
2023年,自治州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4298件,同比增长了46%,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55万元。从全年投诉情况来看,排名第一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1923件,占投诉总量16.06%。主要问题是餐饮经营者卫生环境不达标,存在消费者就餐时发现异物、就餐之后出现上吐下泻等情况;价格问题,如未明码标价、低标高结等。第二的是食品类投诉1637件,占投诉总量13.67%。主要问题是商家销售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杂质)的食品;食品包装、标签等不规范,虚假标签等。第三的是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1428件,占投诉总量11.93%。主要问题是商家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消费(如健身房、游乐场等)后,商家关店、搬迁后不予退费等。第四是服装鞋帽类的投诉829件,占投诉总量5.80%。主要问题是服装、鞋类、工艺品等采用低档原材料制造,做工粗糙,消费者购买的服装短时间出现开裂、抽纱、退色、起球等。第五是交通工具类的投诉589件,占投诉总量的4.92%。主要问题是汽车“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履行或无故拖延履行“三包”义务;购买汽车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等。第六是家居用品类的投诉有495件,占投诉总量4.13%。投诉的主要问题:家居用品质量问题,如家具开裂、日杂用品破损故障等,商家未按规定履行三包义务;未按约定履行送货、安装义务等。第七是家用电器471件,占投诉总量3.93%。投诉的主要问题:商家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家利用虚假信息、诱人条款等不正当手段诱导消费者订立合同等。第八是通讯产品422件,占投诉总量3.52%。投诉的主要问题:商家购买电子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如购买手机等出现蓝屏、花屏、卡顿,维修后出现屏幕迟钝,触摸不灵等。第九是装修材料346件,占投诉总量2.89%。投诉的主要问题:提供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家定金侵权行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第十是美容、美发、洗浴服务318件,占投诉总量2.66%。投诉的主要问题:商家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利;消费者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害等。
记者3:
今年咱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主持人:
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勇回答。
王勇:
一是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调解的闭环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落实好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规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公示为常态,不公示为例外,将办结的消费者投诉信息予以全面公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三是积极推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机制,引导广大经营者开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ODR企业)、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逐步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格局。四是运用好12315投诉举报平台数据分析,瞄准消费者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运用智慧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提高监管的效能和预警、预测、预判的能力,更加精准、高效地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五是聚焦重点领域、围绕重点项目,积极开展日常监督调查,及时了解消费者需求,解决难点问题。提升投诉受理和处理便利化水平,加大投诉解决力度,围绕重大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点带面,打通消费堵点,解决消费“急难愁盼”问题。六是全力守护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抓实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消费者后顾无忧。
现在消费者主要是通过拨打12315电话进行消费投诉,请问我们还有什么更加便利的方式进行投诉?
主持人:
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勇回答。
王勇:
2023年,自治州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4298件,其中通过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的9204件,拨打电话还是消费者习惯性的投诉方式。但为了便于消费者进行维权,我们还有以下方式进行消费维权:一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这也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二是除拨打12315投诉电话之外,还可以通过12315线上渠道网站(WWW.12315.CN)、手机APP(全国12315平台)、12315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反映情况。这些线上渠道24小时全程在线为消费者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接收服务,并且直接联通所有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及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ODR企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将直接流转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理;三是如果因线上活动产生的纠纷,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向交易平台投诉,并且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包括实物、聊天记录、交易发票、交易记录等。如果群众朋友遇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烦心事、揪心事,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解决,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需要单独采访,会后可以继续沟通。再次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谢谢大家!